城镇轶事

当前位置: 城镇轶事 > 自然风貌 > 文章页

山东出台新政策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

时间:2025-04-02 08:3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0 次
山东省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科学规划选址、规范审批流程、提升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监管和严格竣工验收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房质量

山东省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科学规划选址、规范审批流程、提升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监管和严格竣工验收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房质量安全,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房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严格新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工作,旨在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审批、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有力保障农房质量安全,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科学规划选址与规范审批流程

乡镇人民政府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确保宅基地布局和农房设计指引的科学性。对于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通过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明确农村住房建设和风貌管控要求。同时,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完善“农户申请、村级初核、镇级审批”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提升设计水平与强化施工监管

有条件的市、县应组织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建设标准设计图集,提升设计水平。2层及以下农村住宅可以选用标准设计图集,而2层以上农村住宅、农村公共建筑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强化施工过程监管,鼓励2层及以下农村住宅等限额以下工程委托专业施工企业或乡村建设工匠施工,严禁无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施工。

严格竣工验收与建设现代宜居农房

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并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参与监督验收,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各地要积极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激励群众建设“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5-04-03 11:04 最后登录:2025-04-03 11:04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