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关于征缴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公告发布。现将保定市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保定市税务局关于征缴2024年上半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现将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月为费款所属期,可自主选择按月缴费或预缴半年。按自然月从每月1日凌晨1:00至25日晚22:00前,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纳医保费。 每月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金额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42元/月,按6%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为338.52元/月,上半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2031.12元。 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2024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20元。 三、核定方式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自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新参保、单位转灵活、暂停参保和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关注后在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费缴纳”中进行缴费; 2、云闪付APP缴费。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姓名、确认社会保险费缴纳授权及服务协议-选择需要缴费的费款属期,核实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3、参保地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市区内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终端缴费); 4、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可前往莲池区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五、缴费记录查询 缴费完成3-5个工作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 六、缴费凭证打印 在微信公众号缴费后,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完成费款的上解入库,待费款入库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开具缴费证明,在自助缴费终端开具完税证明。 需要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需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到参保地自助缴费终端、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注意事项 1、缴费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缴费、系统故障等问题,联系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咨询电话见附表1); 2、请参保人缴费时,务必核对准确缴费信息,避免人为因素造成错缴、漏缴; 3、参保人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2)。 附表1:保定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附表2:保定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保定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莲池区 3327100/5972794 竞秀区 2012366/3109703 高新区 2112366/3108240 安国市 3590162 白沟新城 2882822/2891362 博野县 8327305 定兴县 6912366/7112376 阜平县 7212366/7221516 高碑店市 2912366 高阳县 6612366/6627019 涞水县 4523634 涞源县 7312366/7325140 蠡 县 6220399 满城区 7133229 清苑区 7950807 曲阳县 4295116/4291372 顺平县 7629069/7616716 唐 县 4912366/6421121 望都县 7829005 徐水区 8600215/8696050 易 县 8812366/8856993 涿州市 3862015 附件2: 保定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保定市本级 灵活就业 5918528/6788680 莲池区 三区城镇职工医保业务由市本级经办机构集中受理 竞秀区 高新区 安国市 3591549 白沟新城 2890172 博野县 8327305 定兴县 5871113 阜平县 7220552 高碑店市 2995517 高阳县 6656261 涞水县 4517835 涞源县 7312914/7321839 蠡 县 6219861 满城区 7028813/7028815 清苑区 7950378/7950359 曲阳县 4293322 顺平县 7620966 唐 县 6423148 望都县 7720623 徐水区 8681877 易 县 8226272/8226273 涿州市 3628913 新闻多一点 1月9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住建厅对之前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扩大提取范围、提高部分业务的提取频次等方面。 缴存登记与账户管理 单位新录用或者异地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身份与居住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单位、职工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缴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月向管理中心缴存。 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点击链接查看全部内容: 原标题:《事关医保缴费!保定发布最新公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