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轶事

当前位置: 城镇轶事 > 自然风貌 > 文章页

海南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时间:2025-04-16 23:33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8 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提高我省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提高我省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

《通知》指出,从2018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5000元。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3个档次。

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同时,《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强政府代缴保费群体的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缴纳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记者 周晓梦 实习生 王靓婷)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5-04-19 21:04 最后登录:2025-04-19 21:04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