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无论是否生病,每个人都拿出一点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了,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问题二:哪些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除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问题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答: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 问题四: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还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吗? 答:不需要。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问题五: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该如何参保缴费? 答: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含新生儿)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未查询到自然人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按照提示流程进行线上参保登记,完成后即可缴费。其他未使用线上参保登记服务的城乡居民可到所在地乡镇(社区)进行参保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再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进行缴费。 问题六:可以在两地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双重保障吗? 答:不可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问题七: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住院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