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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时间:2025-05-21 09:2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6 次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项目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和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从2019年起,根据省下达的建设任务,由州和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省下达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52万亩(新建7.75万亩、改造提1.77万亩)。州级计划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截至2024年12月底,建成高标准农田31.29万亩(含2023年结转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中央、省补助到位资金共计26517.5万元,其中:中央20970万元,省级5547.5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82号),下达县市300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5号),下达州农业农村局50万元。下达州农业农村局资金已全部到位。截至2025年3月20日。各县市支出资金32.05万元,州农业农村局支出30.47万元。

2.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源。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是严守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过两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次普查于1958-1960年开展,第二次普查于1979-1984年。两次普查为我国相关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虽然经过社会的快速发展,四十多年来,我国土壤资源利用方式、规模和强度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次普查的数据已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当前土壤资源和土壤质量的实际情况。2022年,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正式启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组织、指导全州十二个县市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风干流转、内业检测化验等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累计200人次,其中:获得外业调查采样领队资格75人以上,组织州级专家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平台审核表层样3000个以上。指导县市完成样点校核18484个,完成土壤表层样采集检测18610个、剖面样采集及检测238个、平行样采集及检测462个、水稳性大团聚体采集及检测2033个。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

采取送出技术骨干培训和采取集中培训、实操考核、视频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实操培训、外业表层样点审核培训、表层样点验收培训、内业检测数据审核、成果编制等培训的方式,共培训231人次;通过培训和实操考核,2024年开展6县共有78人取得表层样点的调查采样资格,全州有5人取得省级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审核专家资格,2人取得省级表层样点验收专家资格,取得省级剖面样点验收专家和内业测试化验验收专家资格各1人;共组织表层调查采样专家审核表层样点7000余个,反复提交样点审核近2万个次;先后组织专家开展土壤样品风干质量现场监督检查12次、检查表层样点122个,协调省级剖面专家现场检测剖面样点101个,县市到检测实验室质控率100%,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到2024年末,红河州全面铺开土壤普查的12个县市已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完成样点校核18484个,调查采集样点18848个(表层样点18610个、剖面样点2238个),水稳性大团聚体2233个,密码平行样462个,调查采集土样按照土壤类型分为:耕地13040个、园地4832个、草地177个;采集、流转、制备、检测样品22120个,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复核整改、外业现场检查及整改、县级验收及整改、省级验收及整改等工作;州本级和各县市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单位采购工作,启动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安排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635万元,截至2025年3月20日,支出资金203.86万元,资金支出进度为32.1%。其中:(1)实际安排州本级资金35万元,因财政支出困难,实际支出13.86万元,支出进度39.6%。(2)安排对下资金600万元,实际支出190万元,支出进度31.66%。

3.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按照“建链、补链、延链、融链、强链”的理念,州委州政府作出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的工作部署,组建产业链专班,聚焦重点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重点园区支撑,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集中打造产业集群。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聚焦重点产业,突出先进制造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重点园区支撑,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3 个千亿级产业链,集中打造一批主导产业集群;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每条千亿级产业链各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办公场所采取在专班工作楼和“链长”牵头单位办公大楼集中办公。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属于三条千亿级产业链之一,根据文件要求,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在《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出,要全面实施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链长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提升科技创新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实施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链长制,围绕绿色食品消费需求,发展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鲜肉、肉制品加工、果蔬及花卉加工、功能饮品制造和预包装过桥米线、豆制品等地方名特优食品加工,配套发展保鲜、物流信息、冷链储运和终端销售,打造“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产业链集群。2024年,全年外出招商引资3次,外出调研10次,推动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9个,推动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6个,推动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投产4个,推动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规上企业5户。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州财政下达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链领导、专班办人员赴省内外招商引资、考察调研、督导重点项目建设等差旅费、租车费,专班办招商引资、产业链建设等委托业务费,专班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室网络宽带及座机电话费,专班日常办公等。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支出317168.92元,支出率105.72%。资金支出类别和金额是:业务费用:71724.00、差旅及交通费用:196463.43元,行政办公费用:18981.49元、培训费用(招商推介等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

4.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统发〔2019〕73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绿〔2020〕3号)精神,对省级确定的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咖啡、茶叶、坚果(核桃、澳洲坚果)、肉牛、生猪等“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所涉及的相关统计内容进行统计监测,监测方法采取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结合、上下条块结合及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简易抽样调查等多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

立项依据:1.《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统发〔2019〕73号)。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绿〔2020〕3号)。3.《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抽样统计监测单位(点)的通知》。4.《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关于开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季度数据调度工作的通知》(云绿办〔2020〕7号)。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3号)。6.《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56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围绕省级确定的“农业现代化”14大重点产业、州级确定的11大重点产业,全州13个县市每年报送1季度、2季度、3季度和全年年报数据共4次,每次报送数据内容包括:面积、存栏量、出栏量、产量、农业产值、加工业产值、批发零售销售额、综合总产值共8个指标数据。

实施情况:2024年1-3月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每个季度末报送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数据1次,12月完成项目验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由州绿办负责统筹“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各县市按时限要求上报数据,完成审核后上报州绿办,州绿办组织开展数据评审后上报省绿办。资金下达0.5万元,支出0.32万元。

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2024年下达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34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采购农产品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照询价方式进行农产品农残速测胶体金试剂采购,最终确定采购单位,共采购胶体金试剂37500项次。二是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服务指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绩效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项目资金已支出28.69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率84.38%。

6.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州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服务,根据红财农发〔2024〕2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州农业农村局州本级共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5万元,已完成年度资金使用任务。

立项依据:红财农发〔2024〕2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组,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推广站、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分组分片分工负责13县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州农业农村局州本级共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5万元,已完成年度资金使用任务。

7.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项目背景: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更能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红河州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这一要务,上下协同、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赋能乡村振兴。

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6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市场与信息化资金为18万元,用于相关经费支出共计146854.56元,结余33145.44元。

8.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为全面掌握我州农产品加工(含初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反映我州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的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云南省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同意决定书》(云统调查字〔2021〕12号)批复的《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制度》规定,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12月19日,组织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统计制度暨2024年经济运行分析培训,各县市负责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业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业务骨干、新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为切实做好我州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工作,对系统填报的报表认真审核,一对一指导县市有关人员做好线上线下统计调查。

通过统计监测,全面掌握我州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及时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开展行业指导,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投入省级统计监测资金8.88万元,由于财政困难,2024年底支出4.85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培训、到县市指导工作时按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邮寄纸质报表和情况报告到省农业农村厅的邮费。

9.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提前批次)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提前批次)的通知》。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特色农业强州目标,全力推动全州“三农”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用于“三农”工作实地指导工作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024年全州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2024年,全州现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3.73亿元、同比增速2.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1元、同比增长6.6%。积极谋划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并取得积极效果。

10.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上海市援滇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盖章)》(红协组办〔2024〕1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31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4月开始,为做好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工作,拓展农业经营主体销售渠道,我局借助各类农业展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共组织组织72家农业经营主体(含41家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七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参加“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参加2024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加与首衡集团的产销对接、参加与佛山易运农产品交易中心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展出了蓝莓、石榴、猕猴桃、葡萄、番茄、辣椒、花卉、灯盏花、黄精、葛根粉、梯田红米、土鸡、豆制品等200多个品种,实现现场销售额70.54万元,意向洽谈商家371家,意向洽谈金额2391.4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100万元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资金主要用于2024云品入沪展销会、参加“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参加2024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展位费、特装费17.27万元,参加展销会、推介活动的企业参展补助、品鉴产品补助费31.57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昆明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20万元,“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补助10.05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6.40万元,租车费用3.41万元,共计支出99.99万元,支出率为99.99%。

11.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抓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产量只增不减。《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旱地优质稻省级示范0.06万亩,完成三新技术推广示范0.01万亩。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实地指导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旱地优质稻省级示范、三新技术推广以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用于委托业务费、培训费以及宣传图册制作费等支出3万元。

12.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推进红河州化肥减量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化肥减量技术进村入户,强化示范片到村,配方肥到田,提升科学施肥水平,以点带面以核心示范样板带动红河州化肥减量技术推广应用,结合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整以马铃薯作为化肥减量示范作物,在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建立马铃薯化肥减量示范区,以点带面以核心示范样板带动红河州化肥减量化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土壤肥料田间试验25组;以异龙湖流域为重点,建设0.08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州农科院负责实施,局种植业科进行相关协调、监督、指导。建立示范区。按照项目要求结合红河州冬马铃薯种植情况,项目区建立在群众基础好,交通便利,冬马铃薯种植成规模连片的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示范面积0.08万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具体用于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效果监测、社会化服务、宣传培训、项目管理及示范区建设必要的物化补助等。此报告中项目资金主要是指导工作差旅费4.01万元,经长期跟踪指导,已全部执行,到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冬马铃薯基地督促指导5次,到13县市跟踪土壤肥料田间试验进度,多次到其他有化肥减量示范项目的县市如蒙自市、建水县、红河县开展项目指导。

1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的相关要求,力争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 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云农牧〔2020〕8号)《红河州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等文件要求,用于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规范处理病死畜禽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指导经费。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监管指导。现已完成2024年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指导工作。2024年,全州全州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率95.48%,未发生区城性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资金使用重大违纪事项,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下达州级机关10万元,现已支出3.432万元。

14.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项目背景: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目前,家庭农场作为乡村振兴的农业新风口项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带动各省要建一万个家庭式生态农场,鼓励家庭农场的建设培育发展,带动村民致富。

立项依据:《红河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发〔2022〕16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23〕3 号)、《关于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通知》〔农(经综)函〔2022〕56 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工作,支持6家家庭农场(开远、蒙自、屏边、建水、弥勒、红河),并通过州级验收。举办红河州2024年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扶持40余家家庭农场发展壮大。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红河州州本级家庭农场项目扶持资金16万元,其中10万元州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资金,3.69万元作为家庭农场差旅费,2.31万元为家庭农场培训费。2024年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经费共计支出12.237万元。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界定,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把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红发〔2018〕12号)《转发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文件的通知》(云农办通〔2021〕12号)文件精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向农户和村集体收取任何费用,改革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按事权纳入财政预算。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举办州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培训班1期,培训县市、乡镇调解仲裁人员49人;组织召开2024年红河州深化农村改革培训班,州、县50名人员参加培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10.27亿;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整体达90%以上。出台《红河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4.3万亩,15092份、共33.71万亩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备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共计4万元,其中,培训费25000元,差旅费15000元。2024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共计支出15000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部分资金是2025年支出)。

16.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省级配套、国债)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3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18号文件要求,省财农两厅下达我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中央资金第一批为293万元(含省级配套资金23万元)、第二批为180万元,资金总量为473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组,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推广站、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分组分片分工负责13县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2月25日,全州共申请农机报废量1894台,任务完成进度526%,已使用资金522.197万元,资金使用进度110.4%,已兑付资金472.957万元,资金兑付率99.9%。

17.农业发展专项州级农机化建设项目(农机研究所)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州委、州政府围绕“因地制宜,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增产增收”的发展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快红河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意见》(红发〔2012〕24号),意见提出:充分利用我州地理优势独特、气候优势突出、发展优势强劲等条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用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提升农业,用市场理念经营农业,重点打造“六大品牌”,全力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努力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红河农业发展水平。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250亩,辐射1000亩;冬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250亩,辐射1000亩。主推机插育秧、机械收获、机械烘干技术,配套进行无人机水稻直播试验;小春实施冬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在育苗、机插、机收环节进行全面优化,重点提升作业水平、装备水平和组织化水平,探索适合红河州推广运用的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使之能更好的满足粮食生产需求。同时以水稻为重点,举办全省机收减损培训暨大比武活动1次,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提高从业人员机收减损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促进全省机主要农作物机收减损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水稻机收环节总损失率,力争“颗粒归仓”,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云南省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州级农机化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已按时到位。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使用经费,没有挪用、截留经费行为,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本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资金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2.冬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资金9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3.举办全省机收减损培训暨大比武活动1次资金20万元,实际支出19.3061万元,剩余资金0.69万元用于冬马铃薯除草及耕整;4.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调研推广资金4万元,实际支出2.2856万元。2024年红河州农机研究所获得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实际支出38.2856万元,结余1.7144万元,资金完成率95.71%。结余资金计划用于指导2025年春耕备耕生产。

1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项目

项目背景:近年来由于猪的重要传染病不断发生和流行,制约了弥勒市生猪健康产业的发展,另外禁抗和限抗初期,畜禽细菌病势必会增加。随着生猪恢复生产和规模化养殖率不断提高,生猪存栏量大密度高,疫病防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疫病防控措施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规模化养殖的需要,生猪疫病发生与传播的风险越来越高,一旦发生疫情经济损失巨大。因此疫病防控技术创新和减少抗生素使用对保障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及绿色畜产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立项依据:生猪产业是弥勒市“一县一业”主导产业,生猪生产总体保持稳定增长,2011年以来,连年获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全市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居全州前列。2024年,全市生猪出栏79.62万头,整合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6万元实施西一镇滥泥箐村、西三镇腻黑村2个生猪养殖示范村建设,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提高生猪产能。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1)协助采集猪群组织、血液、粪便、鼻咽拭子、OP液等样品300份,采集血清样品1500份,并对部分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等检测。2024年,协助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采集12批次病死猪组织及腹泻样品,共计400余份,做高通量测序及PCR检测。同时根据挂牌养殖场情况,采集检测样品619个(其中环境样527个、血清92个)。检测出的阳性样品16个,送省畜牧兽医科学院做进一步检测分析。

(2)共同服务企业或专业合作社3-5个。2024年实地调研走访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养猪示范区(村、户)、养猪专业合作社和屠宰场等8场(次)。

(3)培养基层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以上。协助弥勒市组织开展了生猪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一期,培训养殖户42人次,基层技术骨干15人次,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当前生猪疫病流行趋势及防控措施、生猪样品的规范采集等实用技术展开。

(4)协助编撰《猪病防控技术手册》1本,书中涵盖猪病毒性传染病11种、细菌性传染病9种、寄生虫性传染病7种、普通内外科病(产科病)5种、中毒病8种以及猪场常见免疫程序、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管理技术、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规模化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等,供猪场经营管理人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学习参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项目资金结余19.9776万元,支付10.5435万元,结余9.4340万。2024年项目资金增加投入25万元,支付1.3005万元,结余23.6995万元。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共支付11.844万元,结余33.1335万元,执行率26.33%。资金使用严格遵循项目预算与财务制度,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买、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方面。

19.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由于动物疫病形势复杂多变,防控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与我州毗邻的国家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较为严重,进一步增加了防控压力。而动物免疫接种是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手段。因此,通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好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才能更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本项目采购猪口蹄疫疫苗8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6万头份、重组禽流感(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三价灭活疫苗32.45万毫升。春秋防期间共计发放重组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1533.78万毫升、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164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A二价灭活疫苗115.9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65.55头份、猪瘟疫苗6.04万头份、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6万头份、狂犬病疫苗0.1万头份,羊痘疫苗5万头份,新城疫疫苗20万羽份,切实保障各县市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开展。2024年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猪口蹄疫累计免疫440.89万头,免疫密度为93.69%;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100.59万头,免疫密度为93.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121.77万只,免疫密度为93.21%;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121.77万只,免疫密度为96.45%;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558.44万羽,免疫密度为95.90%。应免密度均达到100%。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预警监测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投入82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595,164.03元,执行率72.58%,具体支出明细为:专用材料费588,000.00元,电费7,164.03元。

20.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红河州地理环境资源非常适宜畜禽生长繁殖,对于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和基础。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助推边境小康村建设、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作用更加凸显。2024年前三季度,全州实现肉类总产量40.6万吨、同比下降2.4%,禽蛋产量居全省第1位,生猪出栏、家禽出栏、肉类总产量均居全省第2位,牛奶产量居全省第3,肉牛、肉羊出栏分别居全省第4、第5,为全省乃至全国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红河州分2批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招标采购,目前已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程序。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采购猪口蹄疫疫苗175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08.5万头份、重组禽流感(H5N6亚型H5-Re13株+H5N8亚型H5-Re14株+H7N9亚型H7-Re4株)三价灭活疫苗1628万毫升、猪瘟活疫苗7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JXA1-R株)7万头份、狂犬病疫苗0.32万头份、山羊痘活疫苗10万头份、新城疫疫苗60万羽份。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投入9,69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9,310,902.43元,执行率96.09%,具体支出明细为:专用材料费9,191,509.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8,640.00元,差旅费24,422.10元,维修(护)费30,3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433.0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57.20元,电费3,616.13元,邮电费95.00元,劳务费1,740.00元。

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投入2,64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0元,执行率0。已于2025年1月4日,签订119.58万元的疫苗政府采购合同、50万元的应急物资政府采购合同、56万元的检测试剂耗材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合同等支付材料已提交,待财政支付。

21.2024年度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是一种生态绿色的种养殖模式,通过鱼摄食稻田里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昆虫、微生物等,减少饲料投喂量,节约资源;通过鱼的游动、摄食和排泄等,为水稻除虫、除草、施肥和疏松土壤,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生态良性循环。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绿色循环种养殖产业,既能促进水产养殖发展,又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种植水稻的积极性。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屏边县新县镇、玉屏镇、白河镇以发放鱼种、技术指导等方式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0亩,涉及农户227户,投放鱼种5357千克。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58号)文件,下达红河州渔业管理站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其中专用材料(鱼种)费15万元。已完成支付专用材料(鱼种)费1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2.2024年度红河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2023年,我州共开展农业农村部、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4次,抽取水产品样品56个,检验合格54个,不合格样品2个,样品检验合格率96.43%,因此,急需加强我州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配合国家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2024年实施情况:完成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批次,抽取56个样品,检验合格52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92.86%。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4月16日项目资金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下达,下达项目资金4万元(其中:培训费100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元)。2024年支出项目资金24201.23元(培训费支出10000元、印刷费支出5000元、邮电费支出4047.23元、其他交通费5154元),项目资金结余15798.77元(其中:邮电费952.77元、其他交通费14846元)。

23.2024年度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稻渔共生模式既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是一种生态绿色的种养殖模式,通过鱼摄食稻田里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昆虫、微生物等,减少饲料投喂量,节约资源;通过鱼的游动、摄食和排泄等,为水稻除虫、除草、施肥和疏松土壤,增加有机肥,减少了化肥、农药用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在州、县党委政府发展异龙湖流域绿色水稻种植背景下,稻渔综合种养可以充分利用稻田资源,提高稻田综合生产率,稳定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不可替代性。为践行“两山”理论,异龙湖流域池塘、坝塘、水库开展水产养殖清退工作,石屏县水产品产量大幅减少,从上万吨下降到两千多吨,在石屏县积极发展稻渔共生的绿色循环种养殖产业,既能促进水产养殖发展,又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种植水稻的积极性。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石屏县以发放鱼种、指导协调、开展培训等方式开展稻渔共生,实施稻渔综合种养1120亩,涉及农户530户,投放鱼种16800千克,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数81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2024〕53号)文件,下达红河州渔业管理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万元,其中专用材料(鱼种)费42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0.3万元,印刷费0.7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专用材料(鱼种)费42万元、培训费1.99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印刷费0.7万元,已支付资金合计44.7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9.49%。

24.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红河州渔业管理站有杨艳红、黄雄健2名高级农艺师获批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每年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模式。2024年实施情况: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在元阳县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培训新安所村、果统村农户50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5月25日收到红财预发〔2023〕89号文件下达红河州渔业管理站2023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补助资金20000元(其中: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600元、差旅费6400元)。2023年支出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4000元,年末结余资金1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600元、差旅费6400元)。2024年使用的是2023年度结余资金,支出项目资金11937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541元、差旅费支出6396元),项目资金结余63元(其中:其他交通费59元、差旅费4元)。

2024年度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20000元于2025年1月26日以红财教发〔2024〕125号文件下达,2024年度内未使用。

25.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近年来,由于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电站库区网箱取缔、异龙湖流域水产养殖清退等工作的开展,全州水产养殖面积、水产品总产量均大幅减少,针对此情况,红河州按照“稳产保供绿色化、扩展空间谋发展”的发展思路,多措并举,确保水产品稳产保供。2023年,我州共开展农业部、省级、州级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4次,抽取水产品样品56个,检验合格54个,不合格样品2个,样品检验合格率96.43%,因此,急需加强我州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设备购置、购买检测试剂、器材、鱼肉样品等。2024年项目实施情况:全州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6116吨,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282个,253个样品未检出禁用药物和常用药物残留,9个样品常规药物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阳性。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4月16日项目资金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下达,下达项目资金14万元(其中:差旅费50000元、专用设备费15000元、专用材料费75000元)。2024年支出项目资金119509.18元(其中:差旅费支出35974元、专用设备费支出150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68535.18元),项目资金结余20490.82元(其中:差旅费14026元、专用材料费6464.82元)。

26.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近年来,外来入侵物种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已经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外来物种入侵事关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红火蚁于2014年首次在开远市发现,到2023年底,红河州农田和农村区域发生红火蚁的县市共有7个,发生面积达6.2万亩次。预计2024发生面积在6.5万亩次以上,部分县市局部点片红火蚁发生程度中偏重。该项目通过建立红火蚁防控示范区,带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抑制红火蚁传播蔓延速度、降低发生程度,减少红火蚁对我州农业生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建立红火蚁防控示范点1个,示范点采取统防统治与分发药剂带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共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控100亩,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抑制红火蚁传播蔓延速度,降低红火蚁发生程度,减少红火蚁对我州农业生产的影响。

完成情况:建立红火蚁防控示范点2个,示范点采取统防统治与分发药剂带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共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控345亩,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抑制红火蚁传播蔓延速度,降低红火蚁发生程度,减少红火蚁对我州农业生产的影响。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项目资金共支出3万元,支出率为10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0218专用材料费(1.74万元):采购红火蚁防治药剂1.74万元,目前已采购0.1%茚虫威0.395吨,资金支出完成。

(2)30211差旅费(0.96万元):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调查等支出0.96万元,资金支出完成。

(3)30202 印制费(0.3万元):印刷红火蚁宣传资料3000份,1元/份,截至目前资金支出0.3万元。

27.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植保站)

项目背景:随着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化、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和以果蔬花为主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不断增加,自“十三五”以来全州每年农作物发生病虫害面积超过1000万亩次,2023年全州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达1147.91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的预警监测与防治是有效控制病虫危害、提升高效低毒农药防治效率和减少农药施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重要推手,并且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是促进全州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目标任务: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建立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点2个,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8期,为主要病虫害开展科学防治创造条件,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色诱板等监测与防治药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5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2吨。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4月26日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到帐9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项目资金已支76.9万元,余14.1万元,预计2025年上半年前使用完。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0227委托业务费(12.8万元):开展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5000亩次,25元/亩,已支付12.5万元;豇豆农残检测费0.3万元,未支付,待2025年结转资金再支付,所以余0.3万元。

(2)31003专用设备购置(23万元):智能虫情监测点设备1个14.98万元;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设备1个3万元;太阳能杀虫灯20台,2475元/台,计4.95万元;已支付22.93万元,余0.07万元。

(3)30218专用材料费(37.7万元):采购诱虫板、性诱捕器及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药剂,已支付。

(4)30216培训费(2.2万元):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鼠害防治及站长培训会1期金额0.4796万元,财政未及时批复支付,待2025年结转资金再支付,所以余2.2万元。

(5)30211差旅费(9.6万元):开展疫情、病虫害调查、防治及外出学习培训等出动人员,已支付1.07万元,余 8.53万元。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余3万元。

(7)30202 印制费(2.7万元):印制技术资料2.6万份及其它,已支付。

28.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项目经费

项目背景:随着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种植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增加,病虫害发生面积、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不断增加、扩大,自“十三五”以来全州每年农作物发生病虫草鼠螺害面积超过1000万亩次,其中2023年发生面积1147.91万亩次,2024年发生面积1084.23万亩次,根据气象条件及专家分析,预计2025年发生面积1100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的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是有效提升农药防治效率、减少农药施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重要推手,并且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是促进全州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1500亩次,带动全州综合防控面积5万亩次以上。

完成情况: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1650亩次,带动全州综合防控面积6.2万亩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5万元,已使用4.9999万元,余0.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0218专用材料费(1.7万元):购买黄、蓝板、性诱剂等物资,已支完。

(2)31003专用设备购置(1.5万元):购置病虫害监测佳多农林ATCSP物联网系统网络设备2台,已支完。

(3)30202印刷费(1.12万元):印制《豇豆绿色防控技术》《化学农药减量八对策》《红火蚁预防与控制》技术宣传资料及办公用碳粉等,已支完。

(4)30207邮电费(0.68万元):病虫害监测系统网络宽带及农药抽检送样邮寄费,已支付6799.3元,余0.7元。

29.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项目背景:2023年,全州小麦病虫草害发生面积 25.07万亩次、防治33.95万亩次、挽回小麦产量0.23 万吨,水稻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26.71万亩次、防治189.66万亩次、挽回水稻产量3.88万吨;2024年,预计小麦病虫草害发生面积 26万亩次以上,防治35万亩次,水稻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 128 万亩次以上,防治 190万亩次。建立小麦等病虫害防控示范区是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小麦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全州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目标任务:支持小麦等粮油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防控5.1万亩,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完成情况:项目示范区完成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面积5.5041万亩次,完成任务数(5.1万亩次)的107.9%,重点围绕小麦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蚜虫等重大病虫害开展防控,通过科学安全用药防治病虫措施的推广应用,确保重灾区少减产,轻灾区不减产,无灾区能增产。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0218专用材料购置费:购买小麦病虫害防控农药共计52万元,已支付。

(2)30227委托业务费: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共计25万元,已支付。

30.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2023年,全州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达1147.91万亩次,其中水稻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26.71万亩次、防治189.66万亩次、挽回水稻产量3.88万吨;玉米病虫草害发生面积331.92万亩次、防治386.8万亩次、挽回玉米产量 6.90 万吨;农田地及村庄周边红火蚁发生面积6.2万亩次,防治8.46万亩次。2024年,预计水稻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 128 万亩次以上、防治 190万亩次,玉米病虫草害发生面积 330万亩次以上、防治380万亩次,农田地及村庄周边红火蚁发生面积6.5万亩次以上、局部点片发生程度中偏重、防治8万亩次。建立稻飞虱、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示范区是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全州粮食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示范区完成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4.2万亩次、跨境病虫害(黄脊竹蝗)等防控0.5万亩次、红火蚁防控3.2万亩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11月前支付230.27万元,剩余30%采购尾款39.73万元,于2024年12月初向州财政发出资金支付请示,财政未批复支付,导致资金使用进度未达到100%,该资金结转至2025年2月已支付完毕(在合同期限内)。30227委托业务费(151万元):红火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1.4万亩次,水稻等无人机统防统治1万亩次,已支付。30218专用材料费(115.8万元):购买4.5%高效氯氰菊酯微乳剂,1%联苯·噻虫嗪、0.015%多杀霉素、稻纵卷叶螟性诱捕器(含诱芯)等物资,已支付。30211差旅费(技术指导)(3.2万元):已支付。

31.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植保)

项目背景主要内容:2023年完成非税收入上缴93400元,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37360元,主要用于2024年事业运行相关支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37360元,主要用于2024年事业运行相关支出。

32.2024年度“三区”人才专项项目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研究所、红河州良种繁育中心)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承担着全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研究、新品种培育、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咨询指导等工作。在水果、茶叶、中药材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0人,近年来,在专业领域内获得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个人贡献奖1项、省级农技推广奖4项,州级农技推广奖9项,专业技术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可保障“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项目的实施完成。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⑴项目建设内容:州经作站1名科技人员获批到红河县乐育镇乐育村委会开展热带水果果树修剪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指导工作,计划开展2期培训和指导,接受电话技术咨询5次以上。

⑵实施情况:2024年5月申报项目,项目资金12月拨付到位,目前已完成果树修剪技术指导1次,指导人数10人,电话咨询6次;枝剪刀和水溶肥已采购完成;计划2025年3月完成余下的目标任务,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能达标。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总资金2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现已使用资金9996元,具体为:采购枝剪:70把×75元/把=5250元;采购水溶肥:70升×67.8元/升=4746元;余10004元,计划将在2025年4月30日前使用完毕。

33.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是云南省重要的粮食、水果、蔬菜等重要生产基地。目前,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现出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一些地区水果、蔬菜还存在着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个别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加之群众、社会各界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艰巨。为确保我州农产品质量产出和供给安全,从而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完成红河州13县市蔬菜、水果样品抽样601个,其中:蔬菜394个,水果207个,超额完成抽样工作任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资金为10万元,项目来源为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截至2025年3月6日,项目资金累计支出61160.6元,主要用于开展对13县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用品及样品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专用材料费16,527.60元,其中:样品费10242.6元;印刷费用1235元;样品盒、砧板、菜刀等费用50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492.00元;其他交通费19,400.00元;差旅费23741.00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34.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红河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在全州范围内遴选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为重点的培育对象,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种类型培训。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的是各种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按照中央和省下达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粮油提升培训行动和十大专项行动,做到育前育中育后一体化推进,全程全面培育。2024年下达州本级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30人,实际完成163人,完成任务数的125.38%,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9.80%,高于90%指标要求。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53号)文件,2024年下达州本级中央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培训资金41万元,资金支付30.26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73.80%,结余资金10.74万元,主要用于后期开展学员跟踪回访。

35.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科发农〔2014〕10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州科技部门对“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云南省科技厅“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实施好红河州农广校“三区”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点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专业人才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科技部、省科技厅及州科技局工作要求,“三区”科技人员到企业驻点服务,为企业发展科技和产学研合作,提供科技需求、专业技术服务,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业和企业的贡献率,促进农业和工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努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育科技典型,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企业干部和职工的科技意识;培育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科技带头人;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指导130人,种植技术培训指导110人,实际完成养殖和种植技术培训指导240人以上。示范带动该村有意愿从事养殖的贫困户掌握生猪、肉鸡养殖2项基本技术,提高养殖效益,增加收入,培训满意度达95%。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4〕66号)文件,2024年下达州本级“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资金支付1.75万元,资金支付使用率为14.58%,结余资金10.25万元。资金支付进度低主要原因是资金于2024年7月才下达,按照每月一次财务报账申请制度,2024年10月之后提交的报账申请一直未能报销,直到2025年2月才报销一批支出账单。另外,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项目还在实施中。

36.州农服中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财农发〔2024〕2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共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4.3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通过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使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农机手安全意识;三是通过进一步加强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服务指导,确保全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共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4.3万元。共排查农业机械4219台次,排查驾驶人员3935人次,排查有关单位企业和场所407个次,排查、整改隐患169项,整改率 100%。

37.2024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项目背景:我州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的农业大州,因低温、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每年都有一定面积的种子生产基地和大田农作物受灾,州级储备适量的救灾备荒种子,是加强种子余缺调剂,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根据《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红河州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红政办发〔2007〕34号)规定及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州级建立种子储备制度,每年安排50万元的储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求和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计划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85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925万亩,按每亩挽回粮食350公斤计,共可挽回粮食323.75万公斤,按每公斤3元计,可挽回经济971.25万元,储备支出50万元,共可产生经济效益921.25万元。2023年实计共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15万公斤,其中师单8号1.075万公斤、金粒66,1.075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1.075万亩,按每亩挽回粮食350公斤计,共可挽回粮食376.25万公斤,按每公斤3元计,可挽回经济1128.75万元,储备支出50万元,共可产生经济效益1078.75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资金到位45万元。2024年已使用项目资金44.67万元,其中购买种子支出43万元,其余为电费、储备仓库设备维护费、质量检测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38.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种子站)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红河州种子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州种子管理事宜,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体系指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等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站对本年的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上年度2023年房租收入208018.80元,扣除税收23743.16元,缴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84275.64元,如按40%的比例返还单位为业务经费,应返还额为73710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度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红财预指〔2024〕060号,项目到位资金7.37万元,全年收入决算2.548万元,全年支出决算2.548万元。

39.云南省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项目

项目背景: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种子处于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源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核心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中,要靠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要舍得下力气、增投入,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按照《种子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品种审定工作需要建立包含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等内容在内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审定品种需要提供品种2年合格区域试验数据及1年生产试验数据。红河州紧紧围绕现代种业发展,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新育成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指标,加快育种成果转化速度,提高良种在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促进农业增产。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云南省下达农作物新品种试验任务24组。其中:其中:水稻品种试验7组(其中:委托弥勒市种子管理站实施1组,委托开远市种子管理站实施1组),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组,小麦品种试验2组(委托蒙自市种子管理站实施2组),大豆品种试验4组(委托蒙自种子管理站实施3组);马铃薯品种试验2组(其中:委托开远市种子管理站实施2组);油菜品种试验2组。试验2年内完成,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2024年,19组大春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已实施完成。其中:水稻品种品种试验7组,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组,大豆品种试验4组,春马铃薯试验1组;5组冬季农作物试验正在实施。其中:小麦品种试验2组进入抽穗拔节期,油菜品种试验2组结夹期,冬季马铃薯试验各品种相继进入开花期。已经实施完成的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2%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项目资金到位4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54万元。全年收入决算40.3412万元(其中:当年资金39.0916万元,上年1.249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40.3412万元,剩余8.9084万元。

40.云南省2024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种子是要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当前,农作物品种供求关系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升级展示评价品种,解决农民选种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新时期种业工作的重大任务,同时也成为打贏种业翻身仗、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新《种子法》实施以来,进入市场品种数量迅猛增加。据统计,2020- 2023年通过国审和滇审的主要稻、玉米品种6577个;2023年,在红河州辖区内备案销售的“两杂”品种共计1020个,其中杂交水稻221个、杂交玉米799个。面对“两杂”品种井喷新形势,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一个区域代表性强、技术权威性高的品种展示示范评价平台,对入市品种进行客观评价。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20〕32号)要求,我们要整合全州种子管理事业工作体系资源,形成点次密度高、覆盖区域广、辐射带动强的田间种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工作体系,对入市品种开展科学评价、风险警示和宣传推介,实现品种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共享,服务农民“种地选种”和“看禾选种”,提高优良品种入户率、主导品种覆盖率和良种对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产业发展需要。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云南省下达粮食主产区优质品种展示示范数量1个。引进近年通过审定的玉米新品种12个在我州进行品种展示示范评价,筛选出不少于3个抗逆性、抗病性强、适应性广、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5%以上的优质高产品种。通过展示示范评价带动,争取全州玉米品种更新率达3%以上,每亩增产3%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2024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资金到位1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8.054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8.0544万元,剩余1.9456万元。

41.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选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姜敏同志申请为202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为受援单位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派出的科技人员与红河州科技局、派出单位(红河州种子管理站)、受援单位(元阳县倮铺村倮么哆噗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元阳县农科局签订了《2024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到元阳县倮铺村倮么哆噗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水稻、玉米栽培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开展科技培训2期,93人次,为受援地的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4〕66号)文件,共安排资金2万元,2024年已全部到位。2024年结转资金0.5014万元,共使用1.4986万元,其中:培训费4948元,差旅费3892元、专用材料费3000元,其它交通费3146元。

42.云南省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生物育种安全,我站严格按照省级监管方案要求,在多个重点环节和时间节点到位于弥勒的先正达集团云南弥勒生物制种基地开展监管工作,重点就基地隔离条件、播种及田间管理、收获入库及运输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工作指导意见,对生物育种领域中的种子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针对大面积生产种植的“两杂”种子和从事育种科研单位育种的材料,到农户大田种植区和农科院试验基地抽取24个样品送省级检测。二是州县两级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深入到在我州境内从事种子生产销售的企业、种子经营总代理(经销商)、种子生产基地、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从事育种工作的科研(院)所、涉及生产加工转基因种子的企业,抽取了一部分种子和叶片进行了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全州共抽取342份叶片/果穗/种子样品进行抗虫、抗除草剂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其中:生产基地样品76份(包括70份玉米样品、6份水稻样品);辖区内各类试验样品179份(包括163份玉米样品、14份大豆样品、2份水稻样品);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玉米样品85份,水稻种子样品2份。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非法转基因品种制种、试验情况。在这342份样品中我站亲自承担的转基因快速检测任务有生产基地玉米样品检测6份,辖区内各类试验玉米样品检测81份。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项目资金到位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7348万元。全年收入决算7.956万元(其中:当年资金6.251万元,上年1.705万元);全年支出决算7.956万元。

43.州畜牧站抚恤金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及红人通〔2010〕10号文件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相关情况,我单位向州财政报告了《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申请拨付伤残抚恤金的请示》,申请项目补助了我站一名因公受伤的残疾人杨汝和,伤残等级为五级,抚恤金54270元/年。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我单位退休职工杨汝和,为因公受伤的残疾人,伤残等级为五级,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文件精神,每人可领取伤残抚恤金54270.00元/年。恤金项目是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因公受伤机关工作人员抚慰;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申请项目补助了我站一名因公受伤的残疾人杨汝和,伤残等级为五级,抚恤金54270元/年。已完成发放。

44.州畜牧站第二批中央防灾减灾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文件要求,为了推动红河牛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红河州肉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扭转红河州肉牛产业“有肉无牛”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了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红河牛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红河州肉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扭转红河州肉牛产业“有肉无牛”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红河牛将成为云南省第14个地方牛品种资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支出9.61万元。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2024年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人员培训经费,人才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45.州畜牧站省级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文件要求,为及时预防红河牛的疫病发生,摸清红河牛疫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的做好监测和防治,进一步加快肉牛产业发展步伐,结合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红河牛品种选育抗病试验,及时掌握畜禽疫病发生规律和牛群健康状况,为防疫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科学评估红河牛抗病性能,提高保种选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支出10万元。开展红河牛品种选育抗病试验,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影像资料的拍摄制作等。

46.州畜牧站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8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红河糯香猪疫病发生规律、群体健康状况和科学评估红河糯香猪抗病能力和种质资源特性提供科学依据,精准开展红河糯香猪品种选育抗病性能试验。试验的顺利开展,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糯香猪品牌,提升红河糯香猪品牌带动效益,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扭转红河州生猪产业“有肉无猪”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云南省第10个地方猪品种资源。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全部完成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并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红河糯香猪新资源遗传资源鉴定,开展红河糯香猪品种选育抗病性能试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支出27.35万元,已开展动物疫病生长抗病性能监测试验,及时掌握畜禽疫病发生规律和畜禽健康状况,为防疫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已开展红河碑猪生长性能和繁殖性能测定,科学评估红河碑猪抗病能力和种质资源特性,提高保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今后开发利用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夯实基础。

47.州畜牧站“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立项依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相关情况,我单位向州财政报告了《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开展了我单位“三区”科技人才张暨在元阳县新街镇挂联点的科技服务工作,项目经费2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综合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科学、严谨、高质量的使用好项目资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申请项目开展了我单位“三区”科技人才张暨在元阳县新街镇挂联点的科技服务工作,项目经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8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点开展技术推广试验物资。

48.州畜牧站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4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云科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相关情况,我单位向州财政报告了《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2024年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开展了我站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王兴宇、苏建伟、陈永军、李红伟、张俊、赵天永、邱琳、龙彦蓉、白若菡9人在元阳县牛角寨镇、南沙镇和马街乡、红河县浪堤镇和石屏县牛街镇挂联点的科技服务工作,项目经费13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紧紧围绕云南省高原特色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这一主题展开,邀请长期从事畜牧科学研究和品牌建设工作等方面研究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安排学员前往个旧、蒙自和弥勒等地开展现场教学,了解掌握新发展阶段畜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学习畜牧业绿色化、数字化、信息化、品牌化的现代智慧畜牧业发展和运营等内容,提升专业素养和推动云南省高原特色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总额10万元,使用情况明细:(1)导师授课及现场讲解员讲解费1.5万元;(2)外出交通费 1.04万元;(3)培训资料及宣传展板制作费1.41万元;(4)住宿及餐费 5.18万元;会议室场租费0.32万元;课程直播费0.48万元;共使用9.6183万元。

49.动监所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年抓好养殖、屠宰、经营、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以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动物诊疗活动监管等兽医行政管理工作。2024年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率30%以上,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强制补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牲畜耳标佩戴率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1号)下达本项目资金243万元,到位243万元,支出234.70万元,其中采购动物耳标19.95万元,到基层开展项目工作租车费1.68万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屠宰及兽药饲料法规资料汇编印刷费6.07万元,兑付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207万元。

50.动监所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办发〔2019〕32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项目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要求,更是有效保障我州食肉安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年对各县市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站点、动物检疫申报点、动物诊疗机构等场所开展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开展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业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等培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共投入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5万元,支出3.64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49号)下达资金15万元,到位15万元,支出3.64万元,其中:肉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宣传资料印刷费3.64万元。

51.动监所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共投入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887万元,支出879.73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8号)下达资金887万元,到位887万元,支出879.73万元,其中:畜禽屠宰可视化监管系统专用设备购置费8.06万元,畜禽屠宰可视化监管系统信息集成服务所需维修(护)费16.99万元,

畜禽屠宰可视化监管系统网络服务所需邮电费14.82万元,到基层开展动物检疫、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7.16万元,到基层开展动物检疫、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所需租车费1.79万元,举办动物检疫竞赛活动、畜禽定点屠宰、动物卫生监督业务及官方兽医培训产生的培训费10.25万元。动物检疫竞赛所用猪肉的专用材料费1.2万元,动物检疫竞赛设备租赁费0.48万元,

动物检疫竞赛评审费0.5万元,购买项目工作所需电脑耗材、用品用具产生的办公费1.5万元,兑付2024年全州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817万元。 。

52.动监所2024年州级动物防疫资金

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本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全力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调运监管和畜禽屠宰管理等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坚定不移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15号)下达州级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25万元,到位8.32万元,支出8.32万元,其中:全州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业务所需资料及检疫证章标志印刷费0.29万元;开展项目工作产生的网络费、电话传真、邮寄样品资料等邮电费1.35万元;购置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样品、抽样工具、试纸条、防疫物资等专用材料费6.35万元;项目成果鉴定、文章发表及标牌制作,抽样耗材及宣传费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兽药饲料抽检工作所需水费0.05万元;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电费0.26万元。

53.动监所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红河州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及监督抽查,提高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由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红河州辖区域内开展兽药40批次、饲料80批次、屠宰环节畜禽产品48批次、生鲜乳10批次,共计193批次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管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围绕加大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检测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完成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管等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要求,监督州内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按标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突出农产品绿色化、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和品牌强农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对全州13个县市的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抽样工作和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并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相关县市进行了立案查处工作。共抽取兽药、饲料、生鲜乳、屠宰环节畜禽产品193批次。经检测,合格188批次,合格率97.4%。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4〕24号)文件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9.1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专用材料费:0.6万元,主要用于样品购买、抽样器材、制样工具等支出。

委托业务费: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193批次畜禽产品检测费。

劳务费:2.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留样室、冷藏室、制样室维护保洁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兽药、饲料、畜禽产品、生鲜乳监管产生的抽样耗材及宣传费用等支出。

54.州农环站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4年度,州农环人居站组织陈秋良等8名科技特派员,联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3人,赴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泸西县、屏边县等6个县市,累计开展实地服务20余次,覆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技术推广、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等重点工作领域。 完成沼气池安全管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专题培训3期,参训人员累计达300人次。指导农村户用沼气池小程序录入工作,覆盖农户800余户,有效提升沼气使用安全性。针对主栽农作物,开展优化施肥、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技术培训,推广绿色种植技术,惠及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农户50余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4年科技特派员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8万元(差旅费3.072万元、其他交通费2.4万元、培训费0.528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因经费拨付延迟,实际支出差旅费3.0168万元、其他交通费1.1374万元、培训费0.528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项目通过优化现有资源调配,优先使用单位常规业务经费支撑服务活动,确保科技服务按计划推进。

55.州农环站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红河州土壤重金属背景值较高,部分土壤和水体的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并通过食物链威胁人类健康。根据2022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结果,红河州安全利用区面积为78.9万亩,严格管控区为16.2万亩。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在个旧市开展了重金属低累积水稻品种筛选试验,旨在筛选出适合本地区栽种的低积累优质水稻品种,为高风险区种植推广提供科学依据。试验地点选在个旧市鸡街镇倘甸村,面积约20亩。该区域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红河州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实际情况。选取了20个适宜本地栽种的水稻品种进行筛选试验,每个品种设置3个重复,共60个小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总经费为7万元,用于委托业务费(样品检测)的开支。经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未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现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到2027年,新增高标准农田64.35万亩以上,改造提升40.4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耕地质量提升0.03个等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持续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年度绩效目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0.01个等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

2.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2023年至2025年,红河州完成土壤调查采样18848个,其中:按调查采样方式划分为:表层样18610个,剖面样238个;按照地类划分为:耕地13040个、园地4837个、林地797个、草地177个,相关数据提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信息平台审核,通过样品风干、流转、制备,完成内业检测化验和成果汇交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3.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全面实施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链长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提升科技创新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产业集群、绿色品牌领先,一群多链、聚链成群,构建规模大、效益高、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红河州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力争到2025年,全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产值(营业收入)突破 1100 亿元,其中农林牧渔总产值850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值(含纳规企业)250亿元。

4.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围绕省级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十四大重点产业、州级确定的十一大重点产业,对全州13个县市一县一业的产业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为做好我州的“绿色食品牌”“农业现代化”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来源保障。全州13个县市每年报送1季度、2季度、3季度和全年年报数据共4次,每次报送数据内容包括:面积、存栏量、出栏量、产量、农业产值、加工业产值、批发零售销售额、综合总产值共8个指标数据。每年开展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培训、统计监测培训各1次。阶段性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立重点产业监测体系,对全州13县市进行重点产业系统填报指导工作不少于13次。时效指标:项目从2024年1月实施,12月结束,项目建设年限1年。(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全州重点产业综合产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满意度指标: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达到85%。

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1:新增“三品一标”认证数(个)≥80个,2024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200个。数量指标2: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37500项(次),2024年采购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37500项(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6.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化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的廉政建设,提升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培训人员满意度≥85%。二是利用线上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及农机安全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大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广大农业从业者安全使用农机。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区域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确保完成2024年度建设17个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

7.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业务指导≥20次。2024年,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2次。红河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业务指导,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扶持有效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85%。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业务满意度为98%。

8.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

9.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年度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特色农业强州目标,全力推动全州“三农”工作,完成省级及州级各项目标任务。

10.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品牌、推介产品,通过现场品鉴、展品展示、展销等方式,让观展采购商、参展商全方位感受了红河产品特色和品牌文化,精准对接上海等一二线城市的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利益连接机制,提升农特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

11.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旱地优质稻省级示范0.06万亩,已完成三新技术推广示范0.01万亩。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100%。

12.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土壤肥料田间试验25组;以异龙湖流域为重点,建设0.08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州农科院负责实施,局种植业科进行相关协调、监督、指导。

1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监管指导。现已完成2024年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指导工作。

14.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支持28个家庭农村培育发展。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试点地区按照试点方案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流转交易等试点任务。

16.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省级配套、国债)

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473万元资金任务。二是完成报废更新机具≥360台(套)目标任务。三是年度资金兑付率≥90%,确保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5%。

17.农业发展专项州级农机化建设项目(农机研究所)

总体绩效目标。2024年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250亩,辐射1000亩;冬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250亩,辐射1000亩。大春实施好水稻工厂化育秧、无人机直播、机插、无人机机防、机械收获、机械烘干等新技术示范。小春实施好冬马铃薯机械播种、无人机机防、机械杀青、机械收获等新技术示范。举办全省机收减损培训暨大比武活动1次,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

1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该项目拟完成协助调研、采集猪群组织、血液、粪便、鼻咽拭子、OP液等样品150-200份,采集血清样品700-1000份,并对部分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等检测。指导养猪场开展猪病科学防控和规模化种猪场开展猪病净化。共同服务企业或专业合作社3-5个、培养基层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以上。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份。

19.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集中采购,做好疫苗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做好动物疫病常规监测预警等工作,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样品17074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70%以上,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红河州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20.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

总体绩效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集中采购,做好疫苗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做好动物疫病常规监测预警等工作,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样品17074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70%以上,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红河州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21.2024年度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在屏边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经济效益指标:对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22.2024年度红河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水产品质量抽检任务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23.2024年度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在石屏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其中:异龙镇150亩、宝秀镇200亩、坝心镇150亩、哨冲镇50亩、龙武镇50亩、龙朋镇100亩、新城乡100亩、牛街镇100亩,大桥乡100亩。养鱼稻田稻谷亩产>不养鱼稻田稻谷亩产,鱼亩产≥70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开展1期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生态效益指标:化肥、农药使用量0增长。可持续影响指标:鱼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满意度指标:农户或经营主体满意度≥90%。

24.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派出科技特派员2名,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每年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受助村委会村民、养殖户满意度90%。

25.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

26.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立红火蚁防控示范点1个,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控100亩,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质量指标:示范区红火蚁发生程度有所下降,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时效指标:在红火蚁最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生态效益指标:抑制红火蚁传播蔓延速度,降低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减少经济损失;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群众开展红火蚁防控;3.满意度指标: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区群众满意度≥85%。

27.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植保站)

总体绩效目标。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建立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点2个,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8期,为主要病虫害开展科学防治创造条件,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色诱板等监测与防治药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5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2吨。时效指标:预算执行进度达标率达85%以上。确保病虫害不大面积爆发成灾,示范区病虫危害粮食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5%以上。

28.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项目经费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1500亩次,带动全州综合防控面积5万亩次以上。质量指标: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主要病虫害爆发流行成灾;实效指标:虫害防控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成本指标: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纪问题。生态效益指标:化学农药使用量增长率≤0℅。可持续影响指标: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试验示范区农户满意度≥85%。

29.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支持小麦等粮油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数量指标: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防控5.1万亩;2024年6月30日前;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30.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目标任务:开展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3.4万亩次、跨境病虫害(黄脊竹蝗)等防控0.3万亩次、红火蚁防控2.4万亩次。

31.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2023年完成非税收入上缴93400元,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37360元,财政批复2024年给与支出10000元,用于开展植保工作。

32.2024年度“三区”人才专项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开展热带水果整形修剪、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2期;开展技术指导、电话咨询5次以上;通过技术培训、指导、电话咨询等服务为红河县热带水果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带动全县水果产业向绿色有机化发展。

33.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完成红河州13县市蔬菜、水果样品抽样601个,其中:蔬菜394个,水果207个,超额完成抽样工作任务。

34.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30人,其中,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50人,粮油稳产保供班培训80人。质量指标: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10天;粮油稳产保供班培训5天。时效指标:项目从2024年1月实施,12月结束。成本指标:高素质农民培育每人每天不高于220元,每人每天培训费≤220元/天。(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主动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意向率≥85%。(3)满意度指标。培训满意度≥90%。

35.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指导130人,开展种植技术专题培训指导110人。质量指标:养殖技术培训0.5天;种植技术培训1天。时效指标:项目从2024年7月实施,2025年6月结束。(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掌握生猪、肉鸡养殖技术2项。(3)满意度指标。培训满意度≥80%。

36.州农服中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使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农机手安全意识;三是通过进一步加强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服务指导,确保全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37.2024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85万公斤;质量指标,储备种子质量合格率达100%;时效指标,2024年1月开始12月完成;成本指标,购买种子价格不超过23元/公斤,种子储备管理经费(含水费、电费、仓库设备维修保养费、质量检测费等)不超过3.8元/公斤。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挽回粮食323.75万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925万亩;生态效益指标,可挽回经济损失971.25万元;受灾农户或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

38.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已完成房租收入208018.8元,扣除税收23743.16元,已上缴国库184275.64元,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7.37万元作为我站的公用经费。承租方主体满意度达90%。

39.云南省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含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小麦、油菜、马铃薯试验24组;时效指标,2024年1月开始至2025年8月完成;成本指标,农作物试验经费2万元/点次。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所有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数据准确率99%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

40.云南省2024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引进通过审定的玉米新品种12个;质量指标,共筛选出3个抗逆性、抗病性强、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3%以上的优质高产品种;时效指标,2024年1月开始12月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亩增收粮食12公斤;生态效益指标,示范推广区减少化肥施用量10%;可持续影响指标,品种更新率达3%。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达95%以上。

41.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派出科技特派员共1人。使受援合作社农作物种植综合技术明显提高,示范推广效果显著,成为科技带动种植、示范的基地。通过技物配套的方式,在开展栽培技术培训的同时配套推广新型生物有机肥、种子、农药,助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计划对种植户开展水稻、玉米、茶叶等栽培技术培训1期,培训人数达50人左右。经济效益:种植产量提高5%,经济收入增加5%。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2.云南省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全州范围内抽取外送检测样品24个,二是从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科研(育种)单位、生产上大面积种植品种抽取20个样品做转基因快速检测,三是指导13个县市做好转基因快速检测样品总数不低于40个;(四)群众满意度85%以上。

43.州畜牧站抚恤金专项经费

总体绩效目标。申请项目补助了我站一名因公受伤的残疾人杨汝和,伤残等级为五级,抚恤金54270元/年。已完成发放。

44.州畜牧站第二批中央防灾减灾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项目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数量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情况和特点,设置了3个三级指标。

45.州畜牧站省级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总体绩效目标。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项目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数量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情况和特点,设置了3个三级指标。

46.州畜牧站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红河糯香猪新资源遗传资源鉴定,开展红河糯香猪品种选育抗病性能试验。

47.州畜牧站“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引进优质肉鸡品种,开展优质土鸡饲养技术培训,引进优良品种1个,发放优质鸡苗400只,覆盖农户40户,培养带头人2人,帮助解决养殖技术难题2项,以点带面,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

48.州畜牧站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提升学员对高原特色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学员对畜牧业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认识,培养学员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9.动监所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依据》(云农牧〔2018〕8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2号)等要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拨付及时、足额到位。通过实施项目,保障全州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认真抓好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率≥30%;全州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资金兑付率100%;牲畜耳标配戴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补助10元/头。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50.动监所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官方兽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培训≥1期;培训合格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强制补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项目完成时限1年。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州肉类质量安全水平较大提升。有效减少因乱丢乱抛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群众满意度≥90%。

51.动监所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2024年项目实施期12个月,产地检疫畜禽≥3000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900万(头、只、羽),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业务及官方兽医培训人数≥300人,兑付2023年度全州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13.62万头。

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养殖场户满意度≥90%。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快速发展。

52.动监所2024年州级动物防疫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024年项目实施期12个月,规范化建设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5个;产地检疫畜禽≥3000万(头、只、羽)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州肉类产量同比增长≥3%。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群众满意度≥90%。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53.动监所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0批次、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80批次、兽药残留风险监测抽查15批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0批次、屠宰环节畜禽产品风险监测48批次,共抽查193批次。 质量指标:各类抽样任务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于2024年10月31日。经济效益指标:全州肉类产量同比增长3%。社会效益指标:全州未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生态效益指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养殖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54.州农环站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技术培训与实地指导,显著提升农户环保意识及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比提高15%,沼气安全事故发生率下降30%。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直接受益农户超1000户。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促进耕地质量改善。推动农村改厕与沼气池安全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卫生条件。

55.州农环站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总体绩效目标。 试验地点选在个旧市鸡街镇倘甸村,面积约20亩。该区域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红河州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实际情况。选取了20个适宜本地栽种的水稻品种进行筛选试验,每个品种设置3个重复,共60个小区。试验采用随机栽种,留出30cm宽的间隔,按照当地种植习惯进行田间水浆管理。土壤样品:采集了20个基础土样,检测pH值及Cd、Hg、Pb、As、Cr总含量和Cd、Pb的有效态含量。灌溉水样品:在水稻种植前、中、后期采集了3个灌溉水样,检测pH值及Cd、Hg、Pb、As、Cr含量。农业投入品:采集了3个肥料样品,检测Cd、Hg、Pb、As、Cr含量。水稻样品:在水稻成熟后,采集了60个水稻样品,检测Cd、Hg、Pb、As、Cr含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州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项目自评的对象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州级预算项目(含州本级及对下项目)。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州本级的资金使用情况。

3.绩效评价范围

①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②资金范围:涵盖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州级支持的项目资金。

③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及时整改落实。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8)《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10)《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11)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按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详见附件1。

4.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资料审阅法

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②分析比较法

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③实地评价法

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④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支出由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本次业务为全覆盖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及时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整理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自评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55个项目,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55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表1:州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实施单位   政策(项目)名称   自评分   自评等级   备注  
1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   91.8    
 
2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93.21    
 
3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项目专项资金   96    
 
4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96.4    
 
5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98.44    
 
6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99    
 
7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98    
 
8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95.4    
 
9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99.7    
 
10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   99.99    
 
11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95    
 
12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92    
 
13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94    
 
14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95.8    
 
15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16   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省级配套、国债)   99.9    
 
17   州农机研究所   农业发展专项州级农机化建设项目(农机研究所)   95    
 
18   州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项目   90    
 
19   州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95    
 
20   州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   97    
 
21   州渔业站   2024年度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专项资金   100    
 
22   州渔业站   2024年度红河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96    
 
23   州渔业站   2024年度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100    
 
24   州渔业站   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99.9    
 
25   州渔业站   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98.5    
 
26   州植保站   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100    
 
27   州植保站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植保站)   99    
 
28   州植保站   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项目经费   100    
 
29   州植保站   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100    
 
30   州植保站   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99    
 
31   州植保站   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植保)   100    
 
32   州经作站   2024年度“三区”人才专项项目   93.5    
 
33   州经作站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95.38    
 
34   州农广校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专项资金   97.38    
 
35   州农广校   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91.46    
 
36   州农服中心   州农服中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95.2    
 
37   州种子站   2024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99.9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州本级)专项资金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州农田建设工作,对县市项目选址、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州级负责对6个非贫困县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批复、对建成项目开展竣工验收,脱贫县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由县市政府、扶贫领导小组、发改等部门负责。十三县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按“项目申报-下达任务-项目选址-初步设计-项目评审-项目公示-项目批复-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上图入库”流程实施实施管理。在严格执行《云南省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等系列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和发放管理指导意见》《红河州农田建设招投标管理指导意见》《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指导意见》《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建设方式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指导意见》,初步建立起以国家、省制度为主体,州级制度为补充的高标准农田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2.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

2024年,采取送出技术骨干培训和采取集中培训、实操考核、视频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实操培训、外业表层样点审核培训、表层样点验收培训、内业检测数据审核、成果编制等培训的方式,共培训231人次。通过培训和实操考核,2024年开展6县共有78人取得表层样点的调查采样资格,全州有5人取得省级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审核专家资格,2人取得省级表层样点验收专家资格,取得省级剖面样点验收专家和内业测试化验验收专家资格各1人,共组织表层调查采样专家审核表层样点7000余个,反复提交样点审核近2万个次,先后组织专家开展土壤样品风干质量现场监督检查12次、检查表层样点122个,协调省级剖面专家现场检测剖面样点101个,县市到检测实验室质控率100%,实现全程质量控制,红河州12个全面铺开土壤普查县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完成样点校核、调查采集样点18848个(表层样点18610个、剖面样点2238个),水稳性大团聚体2233个,密码平行样462个。采集、流转、制备、检测样品22120个,州本级和各县市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采购工作,启动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复核整改、外业现场检查及整改、县级验收及整改、省级验收及整改等工作。

3.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项目专项资金

2024年,产业链专班按照“1扩1提2谋划”的发展思路,依托资源禀赋,聚焦精深加工,持续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一是持续扩大蓝莓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打造“中国南方优质蓝莓带”,成功举办2024中国小浆果大会暨首届云南蓝莓大会。二是稳步提升畜禽产业集群规模。针对生猪产业集群,加速全产业链布局,神农集团弥勒市五山乡年出栏24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和云南成辉食品生猪家禽集中屠宰加工养殖项目顺利开工建设;金平畜禽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和弥勒市金锣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一期项目实现投产。聚焦品牌打造,品牌运营迈出新步伐。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形成“红系”品牌矩阵,进一步提升红河优质高原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聚焦联农带农,探索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农业主导产业,在探索总结现有联农带农模式的前提下,坚持“招大商”与“招小商”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如借鉴蒙自“622联农带农”和弥勒小河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模式,持续推动传统农业从“龙头企业+地租+务工”低收益模式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民股东”等高收益模式转变。聚焦助企纾困,助力企业良性发展。采取“请上来,沉下去,经常问,切实帮”四步走,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4.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

由州绿办负责统筹“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各县市按时限要求上报数据,完成审核后上报州绿办,州绿办组织开展数据评审后上报省绿办。组织实施:按照预先制定的任务目标组织13个县市分别于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报送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各1次,总共4次。

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目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数量指标1:新增“三品一标”认证数(个)≥80个,2024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200个,已完成。数量指标2: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37500项(次),2024年采购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37500项(次),已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已完成。

6.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组织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化工作培训,完成57人次培训,培训人员满意度≥85%。线上媒体发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及农机安全动画宣传视频3个,3个视频累计播放量5093次,有效提高群众对补贴政策知晓率,提高农民群众农机安全作业水平。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区域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完成2024年度建设17个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7.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市场与信息化资金

完成业务指导≥20次。2024年,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2次,已完成。红河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业务指导,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扶持有效提升,已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85%。全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业务满意度为98%,已完成。

8.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资金

2024年12月19日,组织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统计制度暨2024年经济运行分析培训,各县市负责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统计业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业务骨干、新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红河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有省级龙头企业数为188户,较2023年度净增18户,完成2024年绩效指标任务。

9.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特色农业强州目标,全力推动全州“三农”工作。2024年全州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2024年,全州现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3.73亿元、同比增速2.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1元、同比增长6.6%。积极谋划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并取得积极效果。

10.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

(1)组织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到上海等省份参加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次数≥2次。2024年我局已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参加“绿色云品”(北京)展示推介活动、参加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共4次,已完成。(2)参展农业经营主体数量≥30个。2024年组织共组织组织72家农业经营主体(含41家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展销会,已完成。(3)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户数≥1000户。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农户农户数为3428户,已完成。(4)农业经营主体参展补助≤1.5万元/次。每户农业经营主体补助不高于0.5万元/次,已完成。(5)参展农特产品化肥、农药施用量增长率≤0%。已完成。(6)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实现意向合作金额≥300万元。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意向合作金额2391.4万,已完成。(7)参加活动人员对活动组织服务满意度≥85%。农业经营主体参展人员满意度为100%,已完成。(8)2024年愿意继续参展农业经营主体占比≥70%。农业经营主体100%愿意继续参展。

11.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粮食生产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已实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旱地优质稻省级示范0.06万亩,已完成三新技术推广示范0.01万亩。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100%。

12.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项目实施过程中,组建土肥团队,开展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生态环保为基础的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模式示范推广应用。在示范区树立明显的展示牌,展示牌注明实施单位、工作责任人、品种名称、技术要点、方位图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示范推广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减量技术。在示范项目核心区开展同田对比试验1组,试验均安排在示范流域实施。试验示范安排设置如下:同田对比试验1组。试验设常规施肥区和化肥减量区两个处理。开展土壤肥料试验。在红河州13县市开展肥料利用率、化肥减量、微量元素、酸化治理等田间试验25组。加强技术培训。结合项目建设,在项目开展期间开展开展技术培训及现场观摩会1期,培训农户80人次以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和现场指导服务,加强田间实际操作技能和肥水管理技术培训,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技术水平,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当地农户科学施肥技术管理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项目区生产档案,对项目区投入品登记管理,保障项目区肥料施用科学、生产全程可追溯。

1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

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指导。2024年,全州全州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率95.48%,未发生区城性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资金使用重大违纪事项,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14.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第二批)家庭农场资金

开展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工作,支持6家家庭农场(开远、蒙自、屏边、建水、弥勒、红河),并通过州级验收。举办红河州2024年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扶持40余家家庭农场发展壮大。

15.省级农业发展金(第二批)州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

推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昆明晋宁区试点经验,组织召开2024年红河州深化农村改革培训班,州、县50名人员参加培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10.27亿;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产权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整体达90%以上。出台《红河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4.3万亩,15092份、共33.71万亩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备案。

16.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省级配套、国债)

为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组,由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州农机推广站、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分组分片分工负责13县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17.农业发展专项州级农机化建设项目(农机研究所)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完成250亩,辐射面积达1000亩;冬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完成250亩,辐射面积达1000亩。成功举办全省机收减损培训暨大比武活动1次,实际培训人数102人次,超额完成目标。机收环节损失率降低至2.28%,优于预期目标3.5%。通过培训和示范推广,农户对机械化技术的接受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8.弥勒市生猪产业调研、样品检测和技术推广项目

实地调研走访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养猪示范区(村、户)、养猪专业合作社和屠宰场等10余场(次)。与11家养殖场进行服务点挂牌,搭建特派团与养殖场(户)之间的紧密沟通桥梁,极大地提升了服务的针对性与及时性。根据养殖场(户)情况,委托采样619个(其中环境样527个、血清92个)并进行非洲猪瘟、猪瘟、口蹄疫及蓝耳病毒检测。初检的16个阳性样品,送畜牧兽医科学院做进一步检测分析。协助弥勒市组织开展了生猪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一期,培训养殖户42人次,基层技术骨干15人次。

19.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项目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90%。2024年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猪口蹄疫累计免疫440.89万头,免疫密度为93.69%;牛(含奶牛)口蹄疫累计免疫100.59万头,免疫密度为93.60%;羊口蹄疫累计免疫121.77万只,免疫密度为93.21%;羊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121.77万只,免疫密度为96.45%;高致病性禽流感(含鸡鸭鹅等)累计免疫4558.44万羽,免疫密度为95.90%。以上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90%以上目标均实现,此项绩效指标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样品≥3500份。集中对122个乡镇、574个自然村、191个规模场和912个散养户进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采集畜禽血清学样品共17074份,其中猪3933份、牛2719份、羊4267份、禽6155份。此项绩效指标完成。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监测净化病种1个。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

20.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90%。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样品≥3500份。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下达9,69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9,310,902.43元,执行率96.09%。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率为0。

21.2024年度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专项资金

截至2024年10月,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已经实施完成。7月22日第一批鱼种投放入田,8月7日项目鱼种投放结束,平均每亩投放5公斤,共实施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其中:新县镇800亩、玉屏镇80亩、白河镇120亩。涉及农户227户,投放鱼种5357千克。完成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成数量指标,在屏边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其中:新县镇800亩、玉屏镇80亩、白河镇120亩。完成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减少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鱼米双收提高了养殖农户的收入,对屏边县渔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完成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项目绩效目标全部达成。

22.2024年度红河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现情况是:配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水产品质量例行监测4批56个样完成率100%,检验合格52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92.86%。

23.2024年度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在石屏县共完成稻渔综合种养1120亩,其中:异龙镇完成150亩、宝秀镇完成164.9亩、坝心镇完成200.3亩、哨冲镇完成72.8亩、龙武镇完成75亩、龙朋镇完成105亩、新城乡完成102亩、牛街镇完成100亩,大桥乡完成150亩。经测产,核心示范区、示范区田块稻谷亩产分别746公斤、658公斤,单产水平比当地2023年平均水平高10%以上;核心示范区、示范区鱼亩产分别为81公斤、72公斤。社会效益指标:已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生态效益指标:化肥、农药使用量0增长,且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鱼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满意度指标。农户或经营主体满意度≥90%。

24.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2024年,项目实现情况是:派出科技特派员杨艳红、黄雄健等2人,在元阳县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1期,培训新安所村、果统村农户50人,指导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00亩。

25.石屏县稻渔共生水稻单产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数量指标是水产品总产量41875.9吨、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任务250份完成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85%。项目实现情况是:全州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6116吨,同比增长8.5%,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282份完成率112.8%,253个样品未检出禁用药物和常用药物残留,9个样品常规药物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阳性。

26.农作物重大病虫预警监测与统防统治专项资金

项目共采购0.1%茚虫威0.395吨、采购红火蚁宣传资料3000份,采购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红火蚁防控药剂采购完成后,我站及时将药剂发放到个旧、开远2个市,其中个旧市0.195吨、开远市0.2吨,共发放红火蚁宣传资料3000份,在红火蚁最佳防控期9~11月及时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及群防群治。并在个旧市大屯龙井村委会、开远市大庄乡桃树村委会农区设置红火蚁防控示范点2个345亩,示范区采取统一培训、统一施药、统一防控或培训后发放药剂给农户群防的模式进行红火蚁防控,有效遏制了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截至目前已开展防控345亩,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开展红火蚁防控940亩次以上。在项目实施前后调查项目区内4个点防控前后活蚁巢数,计算得到红火蚁统防统治及群防群治平均防效为86.67%,示范区红火蚁发生程度由原来2~3级下降为1级,有效遏制了红火蚁疫情扩散蔓延。满意度调查情况。在项目实施区内开展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27.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植保站)

一是新增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安装地点为个旧市,已完成。二是建立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点3个,分别为石屏10亩、建水5亩、金平6亩,共计21亩,示范点采摘的豇豆送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进行检测,均未出现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超标的现象。三是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警监测,发布各种病虫预报、情况、警报10期,为主要病虫害开展科学防治创造了条件。四是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色诱板等监测与防治药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示范面积0.8万亩,储备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2.7吨。

28.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项目经费

数量指标: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1650亩次,带动全州综合防控面积6.2万亩次。质量指标:积极深入田间开展稻飞虱、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及时发布病虫动态情报,发布病虫预报10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病虫粮食损失。时效指标:虫害防控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及时制定下发了《红河州2024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红河州植保工作要点》《红河州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南》《红河州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指导意见》《红河州“虫口夺粮”促丰收病虫防控方案》,及时指导各县市开展病虫害科学防治。成本指标: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采购物资采用公开招标,秉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确保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采购物资采用公开招标,秉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确保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纪问题。生态效益指标:全州农药使用量负增长。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0%。

29.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数量指标:完成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防控5.5041万亩次。质量指标:积极深入田间开展小麦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蚜虫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完成情况: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病虫粮食损失。时效指标:2024年5月31日项目全部完成。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印刷宣传材料《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应知应会明白卡》《红河州小麦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南》等宣传资料,培训小麦种植户2期109人次,项目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5%。

30.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

项目示范区完成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4.2万亩次、跨境病虫害(黄脊竹蝗)等防控0.5万亩次、红火蚁防控3.2万亩次。积极深入田间开展稻飞虱、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调查,及时发布病虫动态情报,截至目前发布病虫预报10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为指导大面积病虫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病虫粮食损失。

31.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完成非税收入上缴93400元,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37360元,财政批复2024年给与支出10000元。

32.2024年度“三区”人才专项项目

2024年4月-2025年2月完成果树修剪技术指导1次,指导人数10人,电话咨询6次,完成培训所需物资采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指标达85%以上。

33.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完成州级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600批次,范围主要覆盖红河州水果和蔬菜

34.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下达州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30人,实际完成163人,完成任务数的125.38%%,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9.80%,高于90%指标要求。

35.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2024年下达州本级“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养殖技术培训指导130人,实际完成130人以上,完成任务数的100%,掌握2项生猪、肉鸡养殖技术,种植技术培训指导110人,实际完成110人以上,完成任务数的100%,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5%,高于80%指标要求。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项目还在实施中。

36.州农服中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重要活动和关键时期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共排查农业机械4219台次,排查驾驶人员3935人次,排查有关单位企业和场所407个次,排查、整改隐患169项,整改率 100%。

37.2024年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各项目标均已完成。储备杂交玉米种子1.85万公斤,可改种或补种受灾面积0.925万亩。2024年州级共储备杂交玉米种子2.1275万公斤,品种及数量为:师单8号1.06万公斤、良禾367,1.0675万公斤,如遇自然灾害可改种或补种1.06375万亩。储备种子质量合格率达100%。6月17日全部就位到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仓库,经室内检测储备种子合格率为100%。种子储备管理经费不超过3.8元/公斤。2024年支出库设施维修费0.820195万元,电费0.824303万元,水费0.05038万元,委托业务费0.43万元,合计2.124878万元。种子储备管理经费为0.9988元/公斤。受灾农户或贫困户满意度达95%以上。因泸西县暴雨、冰雹灾害已调拨备荒种子0.5万公斤,改种或补种2500亩,确保了灾区用种安全。剩余种子经我站进行质量检测全部合格,并请示州农业局批准,已于2025年2月6日全部无偿分配给有关乡镇和单位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据跟踪调查,灾区及已分发种子的贫困户满意度达98%。

38.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已完成房租收入208018.8元,扣除税收23743.16元,已上缴国库184275.64元,成本性支出资金和核定为7.37万元作为我站的公用经费。承租方主体满意度达90%。

39.云南省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小麦、蚕豆、油菜、马铃薯试验24组。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2024年实施完成农作物新品种试验19组。其中:水稻品种品种试验7组,普通玉米品种试验7组,大豆品种试验4组,马春铃薯试验1组;5组冬季农作物试验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小麦试验2组,各品种相继进入抽穗期,冬马铃薯试验1组,各品种相继进入开花期,油菜试验2组,各品种相继进入成熟期。2024年1月开始至2025年8月完成。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大春作物(水稻、玉米、大豆、春马铃薯)于2024年12月全面完成;冬季作物试验(小麦、油菜、冬马铃薯)预计于2025年8月完成。农作物品种试验经费2万元/组。一个点一组区域试验或生产试验成本2万元。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成本2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所有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数据准确率99%以上。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试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已实施完成的试验参试品种企业和农民满意度达92%以上。

40.云南省2024年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引进通过审定的玉米新品种12个。示范展示玉米新品种12个。筛选出3个抗逆性、抗病性强、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3%以上的优质高产品种。通过一个周期的展示,筛选出3个抗逆性和抗病性强、丰产性好,比当地主推品种亩增12kg的优质高产品种,为指导农民选购良种提供了科学依据。2024年1月开始12月完成。2024年1-2月,落实展示示范田(地)块;3-5月,完成项目的播种工作;5-9月,做好展示示范地块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各阶段的观察记载;9-11月,完成项目的收获、测产、统计、总结工作。品种更新率达3%,示范推广区减少化肥施用量10%。据统计,2024年全州备案销售玉米品种911个,比2023年的799个增加112个,品种更新率达14%。通过示范展示,带动示范推广区减少化肥施用量10%.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据跟踪调查,展示示范区农户满意度达92%。

41.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4〕66号)文件,共安排资金2万元,2024年已全部到位。2024年选派本单位1名科技人员(高级农艺师)到我州元阳县开展科技服务。对种植户开展水稻、玉米等栽培技术培训2期,培训人数达93人。通过实施项目,受援合作社玉米、水稻种植综合技术明显提高,玉米、水稻种植等种植技术在受援点推广应用;种植产量提高5.5%,经济收入增加5.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42.云南省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红河州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项目专项资金

全州范围内抽取外送检测样品24个,样品来源主要一是大面积生产种植的“两杂”种子,二是种子生产基地抽取叶片(或是新鲜果穗),三是从事育种科研单位育种的材料,四是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本店抽检的样品;从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科研(育种)单位、生产上大面积种植品种抽取20个样品做转基因快速检测。指导13个县市做好转基因快速检测样品总数不低于40个;群众满意度85%以上。

43.州畜牧站抚恤金专项经费

申请项目补助了我站一名因公受伤的残疾人杨汝和,伤残等级为五级,抚恤金54270元/年。已完成发放。

44.州畜牧站第二批中央防灾减灾资金

(一)开展红河牛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红河州肉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扭转红河州肉牛产业“有肉无牛”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红河牛将成为云南省第14个地方牛品种资源。

45.州畜牧站省级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通过红河牛品种选育抗病试验,及时掌握畜禽疫病发生规律和牛群健康状况,为防疫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科学评估红河牛抗病性能,提高保种选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有力推动我州地方牛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红河牛品牌,提升红河牛品牌带动效益,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46.州畜牧站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一是已开展动物疫病生长抗病性能监测试验,及时掌握畜禽疫病发生规律和畜禽健康状况,为防疫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已开展红河糯香猪生长性能和繁殖性能测定,科学评估红河糯香猪抗病能力和种质资源特性,提高保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扭转红河州生猪产业“有肉无猪”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47.州畜牧站“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

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经费是严格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和财政局各自分工负责的审核工作流程实施的。该项目资金实际完成率40%、完成及时率40%。我站按照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对比实际工作进度及项目成果,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48.州畜牧站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

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2024年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人员培训经费,人才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49.动监所2023年省级动物防疫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率100%;全州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资金兑付率100%;牲畜耳标配戴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收集无害处理病死畜禽补助11元/头。使用资金重大违纪事项0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0次。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0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50.动监所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官方兽医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培训6期;培训合格率100%;全年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强制补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州肉类质量安全水平较大提升。有效减少因乱丢乱抛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51.动监所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产地检疫畜禽2614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 1228万头(只、羽),官方兽医及畜禽屠宰等、动物卫生监督业务培训778人次。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52.动监所2024年州级动物防疫资金

本项目实施期1年,群众满意度达90%,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1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产地检疫畜禽2614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畜禽1228 万头(只、羽)。通过组织实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53.动监所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开展兽药、饲料、生鲜乳、畜禽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抽查,加大对违规使用兽药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完成省级下达的各类抽样任务193批次,抽样任务完成率100%;抽检合格率达97.4%。抽检不合格产品案件查处率达100%。全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群众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95%以上。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1分,自评为优。

54.州农环站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

完成沼气池安全管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专题培训3期,参训人员累计达300人次。指导农村户用沼气池小程序录入工作,覆盖农户800余户,有效提升沼气使用安全性。针对主栽农作物,开展优化施肥、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技术培训,推广绿色种植技术,惠及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农户50余家。

55.州农环站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为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在个旧市开展了重金属低累积水稻品种筛选试验。通过试验筛选,部分水稻品种表现出对重金属的低累积特性,尤其是在Cd和As复合污染农田中,部分品种的稻米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高风险区种植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州农业农村局职责密切相关。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州农业农村局项目产出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设置指标,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开展项目产生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

单位业务人员对资金项目情况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法不熟悉,提不出与资金量相匹配的项目可量化的“绩”与“效”,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时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粗放,目标值设置偏低等问题,不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

(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科学系统性和专业性特点,作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性、员,既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财政专业知识,又要精通部门项目管理,还要擅长信息处理。从实践来看,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难以适应绩效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

七、有关建议

一是深化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绩效目标管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制度建立上,应根据农业项目的特点与要求,在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定框架下制定本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将绩效目标管理的目的、范围、程序、要求、目标设置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包括对参加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等相关人员开展的专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利用部门预算部署会,同时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会要领,抓好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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