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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这么做就能贷满50万公积金了!附最全问答!

时间:2025-03-31 13:48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3 次
4月1日,南京公积金新政一出,刚需首套房个人贷款额度提升至50万,家庭可达100万,对于买房人最关心的这些问题,我们一一来解答。

  4月1日,南京公积金新政一出,引起买房人的强烈关注,刚需首套房个人贷款额度提升至50万,家庭可达100万,对刚需来说是重磅利好!那么,对于买房人最关心的这些问题,我们今天也一一来解答。

  公积金新政划重点:

  1、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可贷50万、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2、如果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且现有首套住房不超120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30万,夫妻最高60万。

  3、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也提高,个人最高1200元,夫妻最高2400元。

  4、已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那么首套房是如何认定的呢?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

  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重要认证:关于首套房,只要名下无房无贷或者公积金贷款结清(公积金最多可贷两次)都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多可以贷50万/人,家庭最高100万/人。【此前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还清且目前名下无房,仍然算首套房,最高可以贷50万。】

  个人贷款额度公式: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男:60周岁-现龄,女士:55周岁-现龄,最多可贷30年)

  注意事项:

  公积金系统正在升级,暂时还未调整,还只能按30万批,什么时候调通知还未出,商贷都暂未批的客户如愿意等需与房东沟通好再等调整后再报批!商贷已进最终审批的无法修改! 有调整贷款需求的记得前往银行查询自己的贷款进程。

  常见问题解答

  面对新政,很多购房者表示有一些存疑问的地方,现在宅妹为大家整理了较为关注的问题,如有其它疑问也可在后台或留言区提问。

  1、问:我和爱人在六合买过一套房,用的是公积金代扣商贷,现在把这套房卖掉,名下无房是否能享受家庭贷款100万的政策?

  答:可以的。现在你们家庭名下无房,如果个人贷款额度符合情况的话,是可以贷到100万的哦。

  2、问:你好,我已婚,有过贷款记录,是外地的房子,现在看的房子要300万,需要用组合贷款,那我现在首付需要几成?

  答:在南京本地无房,如果个人贷款额度够的话是可以贷款到100万的,但因为你有贷款记录,所以得付5成首付,也就是150万首付,再加上100万公积金+50万商贷这样的组合贷款哦。

  3、你好,我结婚前用过公积金贷款,我女朋友婚前也有一套房是公积金贷款的,但是我们都结清了,现在结婚后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2次哦,第三次是不可以的。但是公积金代扣商贷的话是不算次数的。

  4、想问下,我首套房是70平的,一家三口居住,现在再想买一套房的话,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呢?

  答:你好,二套房个人最高30万,夫妻最高60万哦。

  5、首套房公积金利率是多少呢?

  答:首套房5年以上基准利率是3.25%,二套房上浮10%也就是3.575%。

  6、是婚前用公积金在仙林组合贷款买了套房,现在结婚后,还可以用我老婆的名义再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吗?

  答:以家庭为单位,你们的这套公积金贷款还没结清,是不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的哦~

  7、想问下,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是几成,本人从没买过房,名下也没房子?

  答:最低首付是2成哦,利率是基准利率不过按照南京的房价,一般纯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难的。

  8、我是省公积金,我老婆是市公积金,我们这样买首套房最高能贷多少?

  答:你好,目前省公积金贷款还是按照老政策执行,您最高可贷30万,您爱人最高50万,加起来一共是80万。

  9、这次公积金提取缴房租的额度也提高了,具体是什么情况哈?

  答:个人每月最高1200元,夫妻最高2400元。

  10、我们首套房是95平的,我和老公两个人所有,用的商贷,那现在再买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吗?公积金从来没用过哦!

  答:你好,不可以的。按照最新政策,你不符合人均不超过40平且家庭不超过120平的标准,二套房就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11、问:新政说的是省公积金还是市公积金?

  答:是市公积金政策调整政策,据新华日报最新消息:考虑到“同城效应”,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也正商议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新政策。

  12、问:刚签的组合贷款,可以重新签纯公积金贷款吗?

  答:没有审批可重新签,可以携带身份证到贷款银行查询贷款进度,只要终审环节没结束就可以撤销。另外,已由公积金中心审批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13、问:刚通过人才政策将户口迁到南京,可以享受最新政策吗?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已陆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满足以上条件并且满足首套房条件即可享受最新政策。

  14、问: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公积金贷款到50万?

  答:不一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收入、流水、负债、职业等多重因素决定的。新政额度为最高可贷额度。可以按照我们上面的计算公式来粗略计算一下。

  15、问:怎么样才算是首套房?

  答:满足名下无房无贷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2次,第3次停贷)都算作首套房。

  16、问:二套房贷公积金有什么变化吗?

  答:按照新政,只要你房子在120平米以下,三口之家人均住建面积在40平以下,依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17、问:已经提取了公积金的能不能按照新规定办呢?

  答:已经提取过的不影响,只要名下无房公积金没有用过或者已经结清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政策办理。

  18、问: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下款呢?

  答:根据新规,现在市民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最多10个工作日即可下款,比过去节省不少时间。 

  19、问:ABC类高层次人才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限额也会随之增长么?

  答:是的,依旧按照此前政策提高倍数,等比例提高。A、B、C类分别放宽到限额的4倍、3倍、2倍,也就是说,A类最高200万,B类最高150万,C类最高100万。

  20、问:开发商或银行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变相刻意引导购房人办理商业贷款,一经查实,将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如果是“可贷楼盘”但人为不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以拨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进行投诉。

  总价300万的首套房利息省22.5万

  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利息少!先来算算能省多少钱。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首套房,购买一套总价300万的房子。根据最新政策可公积金贷款100万,假设贷款30年(PS:银行商业贷款首套房利率普遍上浮20%)

  新政前后对比如下:

  公积金政策调整前,首付100万,公积金贷款60万,商业贷款140万,每月还款11897元,总利息为192.3万。

  公积金政策调整后,首付100万,公积金贷款100万,商业贷款100万,每月还款11271元,总利息为169.8万。

  相比较而言,月供省了约626元,总利息省了约22.5万。

  公积金使用大全

  当下南京政策频出,并且公积金的出镜率越来越高!公积金再也不是躺在银行卡里睡觉的数字,现在就手把手告诉你,提取公积金的各种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

  购房支取材料

  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在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双方的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购房支出且支取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元。房屋使用功能为住宅。

  所需材料

  1、

  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黄色封面)和首付款发票。(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房或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公有住房:房屋所有证,全额购房专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以所有权证时间为准。)

  2、本人身份证,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

  4、购房人只有一人,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5、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其中一人已提取过公积金,其他购房人提取时:若与已提取人为夫妻关系请提供结婚证;若与已提取人为父母子女关系请提供户口本或家庭关系证明

  特别说明:

  1、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支取公积金。

  2、结婚证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办理公积金现金支取业务时,需携带建行借记卡(或存折)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封面、第1、2页和最后一页)

  租房支取材料

  1、租住房产产权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申明)

  3、身份证

  4、本人名下南京建行储蓄卡,无卡请办卡

  5、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单

  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 (每月15日之前办理)

  1、贷款证明(南京市建行可不用提供)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单

  偿还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含外地)(每月15日之前办理)

  1、贷款证明

  2、贷款合同

  3、预售房屋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4、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5、身份证、结婚证

  6、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单

  本市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柜面转账)

  (本地公积金贷款提供1-5项,本地商贷提供1-6项,外地贷款还要提供购房所有材料核实)

  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特别提示:由于转账需要请于4:30之前来办理

  所需材料

  1、贷款合同

  2、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开具,且开出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3、单身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

  5、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支取额应小于贷款余额,且支取后账户余额不得少于1元。

  6、还商贷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还异地贷款也需要)

  备齐以上材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例:单位在建行大行宫缴存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每年只可办理一次

  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现金)

  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或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汇缴情况正常,还贷信用良好。

  3、首次申请提取须实际还贷满一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距上次申请满一年(含)以上时间。借款人和配偶申请支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

  办理所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有效婚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在贷款银行本期间内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单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4、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单、缴存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5、借款人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供证明材料:

  1)无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有就业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

  6、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第二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7、资金中心负责审核并确定支取金额,出具《支取通知书》。

  办理地点

  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资金中心服务大厅。

  签约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申请条件

  所归还的贷款是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委托提取规定

  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

  办理时间

  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贷款证明)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单位缴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外地户口迁出或者离职

  1、离职证明

  2、外地缴纳社保证明

  3、外地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

  4、身份证

  5、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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