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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汇总(20250423)

时间:2025-04-28 04:4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5 次
招聘单位: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01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01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专技岗位教师171人。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二)招聘对象

1.京籍应届毕业生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注: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京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在本次公招中可报京籍应届毕业生岗位。

京籍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如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京籍社会人员

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等称号的京籍社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4:00),4月30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中的联系信息栏。

四、公告原文: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02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123个,拟公开招聘教师13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3.与顺义区教委签订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培养协议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4.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拥有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六)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在校期间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七)年龄要求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北京生源本科须199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9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社会人员年龄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本科学历社会人员须199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社会人员须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学岗位的社会人员须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八)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附件1中所列专业要求。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信息,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九)资格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级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数学教师。

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报名:

1.有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2025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服从顺义区教委工作岗位安排。

(十二)应聘人员应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招聘招考中未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4月24日9:00至2025年4月30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免冠证件近照和相关资料。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五、公告原文: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03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在2024年1月1日至此次报名截止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

(二)社会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四)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岁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逾期无效。

提交材料说明:下述材料需提交PDF文件,按“顺序+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1.张三-简历;2.张三-就业推荐表);报名表Excel文件格式,按“顺序+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如:10.数学-张三),请勿修改及删除报名表任何其他信息和格式。将PDF和Excel文件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例如:数学-张三-应届/留学生),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请严格按照该要求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五、公告原文:

北京第三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04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专技岗36人,管理岗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

(四)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条件,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具备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问卷表单链接(https://f.wps.cn/g/DBN863Dc/)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人员类别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材料,在问卷表单链接中“报名材料”处在线提交附件材料。(要求:所有文件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五、公告原文: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05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市户籍社会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关于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为准)。

(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

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时,个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基础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2.报考者年龄须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4.社会人员需要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岗位需求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名称相同、代码不一致,或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和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持有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低段学科岗位。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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