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降低农民工城市落户门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要素流动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农民工进城落户指明了方向。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逐渐放缓,外出农民工增速趋缓且结构分化,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面临供需方向错配、身份认同固化、流动偏好倾向和土地保障预期等难题。地方政府应在落实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产业+就业”政策体系、统筹各层级城市协同发展和健全保障兜底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缩小户籍城镇化和常住人口城镇化差距,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农民工是我国城乡大规模、常态化人口流动的主体。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753万人,同比增长0.6%,自2021年以来增速连续三年缓慢回落。进城农民工数量从2021年的13309万人减少到2023年末的12816万人。农民工群体在中西部回流、年龄老化、举家流动和教育技能提高等方面出现新变化。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就业人数超过东部地区1743万人,其中东部地区就业农民工下降1.1%,中部地区增长3.1%,西部地区增长1.8%。农民工采取举家流动方式的人数增加,有配偶的农民工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工老龄化加剧,50岁以上占比达30.6%。教育学历水平继续提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重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面临四大难题。首先是供需结构上的方向错配。超大特大城市经济发达但户籍供给少,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宽松但吸引力不足。其次,收入技能较高的农业转移人口反而落户意愿较低,反映出身份转变和认同固化的影响。此外,农民工在城市间分散流动的预期强于落户定居,这与经济收益激励不足有关。最后,土地保障预期成为影响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因素。现有政策保留进城农民工的城乡双重权益,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难以保障,增加了农民工的谨慎动机。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破解二元体制分割。具体建议包括: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突破口,督促地方政府发挥主体作用;完善“产业+就业”政策体系,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统筹各层级城市协同发展,放大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政策潜力和吸纳空间;健全保障兜底机制,缓解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