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凤凰湖

锦州港财务造假被罚800万元!两名前高管被罚十年市场禁入,多人被取保候审

凤凰湖 11-02 14
锦州港财务造假被罚800万元!两名前高管被罚十年市场禁入,多人被取保候审摘要: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监会宣布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ST锦港,600190)处以8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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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财务造假被罚800万元!两名前高管被罚十年市场禁入,多人被取保候审

  证监会宣布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ST锦港,600190)处以800万元罚款。

  11月1日,锦州港发布公告称,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七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0.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亿元,虚增成本24.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万元。

  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徐健、刘辉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天晚间,锦州港还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锦州港还披露,两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立案。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1日,锦州港还公告称,从公安机关获悉,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取保候审,期限自2024年11月2日起算。该公司表示,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鸿鹏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此前28日,锦州港公告,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同日,锦州港公告,10月27日收到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的辞职报告,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今年6月锦州港公告,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据计算,四年间公司累计约虚增营业收入86.24亿元,虚增净利润1.7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锦州港为位于辽宁省锦州市的国家一类开放商港锦州港的唯一运营主体。

  据最新披露的锦州港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6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28.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57%。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5亿元,总资产157.9亿元。

  截至收盘,锦州港报收1.54元,涨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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