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6月13日消息(记者陈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今天发布《2016年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通知》,明确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根据《通知》,重庆市2016年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91元(5175元/月)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今年,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