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6日电 (李强强)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却不满15年怎么办?能一次性缴满或补缴吗?离职了却发现单位并未参保缴费怎么办?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情况一:到了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60周岁时,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年满60周岁后户籍从市域外迁入成都市的,须满3年才能办理初次参保,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继续按月缴费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情况二: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 如果是单位瞒报、漏报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办理补缴: 1.用人单位主动补缴距当前4个月(含)以内中断社保费的:(1)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3)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主动补缴距当前4个月以上中断社保费的:(1)单位补缴申请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3)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4)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5)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限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6)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人民法院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补缴中断社保费的:(1)单位补缴申请书;(2)出具法院判决、裁定文书或仲裁裁决、决定、调解文书;(3)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4)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5)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限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6)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