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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居民养老保险事宜

时间:2025-03-19 12:1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7 次
按照现行政策,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在待遇领取前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含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规定转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无论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

网友“郭生”发帖:

请问湖南省居民养老保险按最高档每年6000元缴纳,是55岁领取养老金吗?如果到55岁没有交够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问题已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缴费档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2号),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 元、 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 元、5000 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二、关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无论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政策规定的除外),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按照现行政策,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在待遇领取前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含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规定转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以后国家、省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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