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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3 23:3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5 次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来说,参保居民分为4类,分别如下: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大中专学生,即: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统称大中专学生);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能报销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580元,个人缴费32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普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规定,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四、新生儿及新入学大学生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保的父或母,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父母均未参保的,需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原则上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在学籍地参保将不享受身份认定地相应医保倾斜待遇。参保年度与自然年度保持一致。大学生在参保地就医产生的费用,可在当地按规定进行报销;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到定点医院就诊,出院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不能“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垫付,持相关报销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五、门诊看病能用居民医保吗?

  答:门诊看病可以用居民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具体报销标准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六、城乡居民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

  七、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跨省、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吗?

  答: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后,可以跨省、省内跨统筹区异地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要“先备案、选定点,再持卡(码)就医”,即先进行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再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实现直接结算,不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20%。

  八、城乡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如何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答:“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以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50%以上,原则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与门诊统筹的年度累计报销额度总体保持在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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