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轶事

当前位置: 城镇轶事 > 民风民俗 > 文章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07:47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3 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管理和高职、本科毕业生落户规定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停止办理蓝印户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管理和高职、本科毕业生落户规定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停止办理蓝印户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办理蓝印户口。2014年5月31日前(含)购买商品住房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

二、已取得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

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于2014年5月31日废止。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5-04-19 22:04 最后登录:2025-04-19 22:04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