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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19 05:5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 次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持续扩大政策受益面,全面完成全年参保征缴工作任务,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持续扩大政策受益面,全面完成全年参保征缴工作任务,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效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的总目标。建立健全与扶贫、公安、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比对数据,对新出现的政府代缴对象及时进行代缴,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五类”人员工作台账,做到动态清零、应代尽代。要以公安户籍数据为基准,确定人户一致的非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对象,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人员和不属于参保范围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二)工作时限

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任务。8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

三、分工合作

税务部门负责做好征收、核对、对账和信息传递,配合开展扩面参保等工作。社保部门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核对、对账和信息传递、参保扩面等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五类困难群体的政府代缴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四、缴费业务规则

(一)参保缴费对象

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4)226号)规定,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方式

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降低疫情风险,避免到公共场所银行排队缴费,采取“不见面服务”,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养老保险:

1.通过微信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甘肃社保缴纳→ 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2.手机下载农行、农商行手机APP缴纳养老保险。

3.参保人员可以到附近的农业银行、农商行代办网点。

4.各镇(办)社保所代征点缴纳养老保险。

(三)缴费查询

参保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平台查询缴费记录,电子缴费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四)疫情防控

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APP、村口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大力使用手机微信、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平台自主缴费和查询、畅通解释解答渠道。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个人权益查询等业务,建议群众暂不“跑腿办”、“现场办”。

五、缴费标准

(一)缴费标准

按照《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0)9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全市统一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五类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五类困难群体享受100元的代缴政策。个人有能力缴费的,鼓励个人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积极缴费,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惠政策。

六、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动员“临夏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利用手机微信、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平台自助缴费。使用手机缴费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缴费方式的改革是便民之举、利民之策。激励群众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二)参保征缴阶段(政府代缴3月21日-5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3月21日-8月10日)

1.攻坚克难,加快进度。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缴费人员类型多,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2.加强领导,优化服务。为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各镇、街道早安排、早部署。社保中心协调财政局,确保政府代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及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录入工作。建立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问题反馈和业务指导渠道。安排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征缴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努力实现服务水平只升不降。

(三)对账汇总阶段(政府代缴6月1日-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8月11日-8月31日)

缴费工作结束后,社保中心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缴费人员进行核实汇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税务系统、银行缴费系统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缴费人数、金额相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市总负责、各镇(办)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要结合规则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征缴任务、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落细,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社保中心要督促各镇社保所加快数据比对动态清零和参保征缴等各项工作进度。二是社保中心和各社保所要加强与公安户籍数据比对工作,按半月调度工作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表》,分析困难问题。将核查出的应续未续人员,以村为基础,盯牢贫困村的数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认真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参保。三是及时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税务金三系统、银行缴费系统数据不同步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合力解决征缴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强化数据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一是要紧盯公安户籍人口数据信息,每半月定期比对数据,做到动态清零。通过数据比对核实,将新增人员及时纳入到应参保范围。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切实做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二是每半月与扶贫、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五类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动态清零、应代尽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五类人员、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人员和不属于参保范围人员的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与公安、税务银行、扶贫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征缴台账一致,与税务部门征收系统一致,与银行缴费系统一致,与公安、扶贫、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数据一致,确保各环节数据符合逻辑。四是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后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函》(甘人社函〔2012〕233号)文件,已参加了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五是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加快票据打印,确保票据入户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户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指导意见》(临州脱贫领办发(2019)112号)文件,社保中心和各社保所进一步做好五类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做到政府代缴佐证材料规范管理。各镇(村)要充分运用社保所代征点进行缴费开票,税务部门协调银行采取超常规措施,及时打印已缴费的新增人员票据,对系统内个人数据有误的,各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切实加快票据打印工作进度尽快将参保人员缴费票据和政府代缴佐证材料送到参保户中,确保各级脱贫核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原标题:《临夏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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