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轶事

当前位置: 城镇轶事 > 新人新事 > 文章页

户籍变迁

时间:2025-05-28 00:50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7 次
留言公示 标题   户籍变迁   ID   19712801   领域   政务   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1-17  

留言公示 标题  

户籍变迁

  ID   19712801  
领域   政务   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01-17   留言人   18********6  
留言内容   我是哈尔滨市宾县三宝乡村民,目前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我母亲在我七岁去世后,我姐姐结婚后小学四年级我去我姐姐家念书,然后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了上学方便把我的户口从三宝乡迁出到宾安镇我姐姐家户口上,现在我想迁回三宝乡,落回我家我父亲户口上,目前找了三宝乡户籍办、三宝乡派出所与宾县户籍大厅,没有人跟进帮忙处理解决这件事。都说办理不了,也没有向我解答相关政策,我也不了解相关政策,我想我在我姐家宾安镇和我父亲户口都是农业户口,并且我在我老家三宝乡宝丰村尚家屯也还分有地,怎么会迁不回来。我想寻求相关帮助,告诉我通过什么方式和手续可以将我的户口迁回三宝乡,请帮帮我。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1-25   回复单位   宾县人民政府  
回复编号   683053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给省长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哈公规〔2022〕2号)第六章常住户口移居登记第二节中移居乡村登记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乡村户籍人口在乡村间迁移的,符合条件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市、县内移居登记,登记为家庭户,应提交以下材料:1.落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薄》;3.落户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4.村委会介绍信,村民委员会书记签字;5.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这五条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项都无法办理迁户,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5-05-31 15:05 最后登录:2025-05-31 15:05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