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4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 2024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将按照11883元/月作为计算基数进行核算。对于2024年1月1日至通告发布期间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将根据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为保证2024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凡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也将以11883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