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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即将来临,广西各地高校纷纷发布校园双选会邀请函,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参会。据统计,我区2025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46.3万人,同比增加1万余人,就业总量持续增大。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当前,广西高校如何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对接平台?2024年末,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5届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 深入开展“百校联百园,千企促就业”行动 高校要主动服务结对产业园区内的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在实习就业、定向人才培训、重点领域对接等供需对接方面,深化产教融合、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持续推进“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访企拓岗由高校主要领导拓展至班子成员、院系及部门负责人。行动与听取意见相结合,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完善校园招聘服务 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大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加强与各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联合开展不同类型的校园招聘活动,鼓励院系举办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开辟就业新空间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用足用好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举措和投资基金,激发更多大学生投身创业;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的潜力,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促进毕业生多元化就业。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广西有何补贴红利?2025年,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编印《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汇总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全额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最长1年;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保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本学历层次求学期间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广西区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按上一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就业见习补贴 对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训练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等权益。 一次性创业补贴 针对首次在广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贴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补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创业培训补贴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包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六类人员,通过“先垫后补”方式,参加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类合格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300—1800元/人的补贴。(补贴标准详见《手册》。)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包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六类人员参加目录内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培训,通过职业技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类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照广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基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详见《手册》。)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包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六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按照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详见《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