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方创琳)经过近60年的曲折发展,中国城镇化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总体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限制,在部分地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镇化过程不彻底、城镇化水平不真实、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机制不健全等“不完全城市化”或称“半城市化”现象。 这种现象本是城镇化过程中可以逐步改变并最终消除的正常现象,绝不影响中国推进健康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然而,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这种“亚健康”状态近期被个别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传媒界部分人员片面概括为“伪城镇化”。这种提法是极不科学、也很不严肃的事情,迫切需要从维护国家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高度,客观分析出现“伪城镇化”论调的成因及应该采取的对策建议。 “伪城镇化”论调的成因 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所谓“伪城镇化”论调,是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现实的尖锐批评。客观理性地分析何以出现这种论调,主要有制度层面、建设层面、统计层面和政绩层面的四大成因。 1.制度层面:计划经济时代制定并执行至今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影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世界上少数落后国家实行城乡人口管理的权宜手段,其设立的本意就是不鼓励人口自由流动,这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中国已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时代,现行户籍制度不合乎市场原则和公平原则,由此造成城乡二元结构下居民权益不平等。这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机会不均等,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落后于城镇居民。受现行户籍制度限制,中国约有1.45亿生活在城市六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和约1.4亿生活在镇区但不务农的农业户籍人口,没有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待遇,也没有真正在城市实现永久性定居。在这样的城镇化过程中,作为劳动力的农民工是自由流动了,但作为享有权利和福利的农民工本身则没有同步流动,于是导致了“伪城镇化”论调的出现。 2.建设层面:如“钟摆”般游荡于城乡之间的“候鸟式”农民工及城市人口增加的影响。传统征地制度支撑下的城镇化扩张因补偿和保障不足,导致盲目实行人口“农转非”和大量农村土地被快速城镇化的同时,其承载的农村人口却没有同步融入城市,造成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人群;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大量农民工及其后代如“钟摆”一般游荡于城乡之间,形成“城乡两栖人群”;加上因“村改居、乡改镇、县改市改区”等行政区划调整而虚增的城市人口,导致中国目前城市人口的增量中,71.8%是农业户口。这些人口虽常住城市,却未能成为真正的市民,而是成了“候鸟式”农民工,不能同等享有城市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在城市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且没有足够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情况下,无数农民“被城市化”后的直接后果,就是加剧了城市教育、医疗、住房、就业、交通、社会救济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供不应求”或“严重超载”,进而出现了所谓的“伪城镇化”。 3.统计层面: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屡次变化导致城镇化水平计算结果偏大的影响。1949年以来,中国先后经历了六次人口普查,每次普查均采用了不同的城乡人口划分标准,由于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和测算方法不尽统一甚至混乱,导致对城镇化水平的计算结果不尽一致,总体上呈偏高趋向。特别是“六普”数据计算结果表明,201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达到49.68%,而当年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只有47.6%。2011年又突然剧增到51.3%,存在的水分较大。许多人过分陶醉在城镇化水平的计算游戏中,但真实的城镇化水平到底是多少,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通用算法。这种情况造成中国城镇化水平成了“算出来”的数字城市化的不合理现象。 4.政绩层面:部分地方政府“政绩病”引发相互攀比城镇化速度、忽视城镇化质量造成的影响。目前,部分领导干部中发展城镇化的心态不健康,一味提出城镇化水平的高指标,并把城镇化水平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于是,地区之间、城市之间脱离地方资源环境承载力,相互拼速度、比水平,以“城镇化速度论英雄”,不顾城镇化发展质量”。这就是城镇化的“政绩病”。为了快速提升城镇化率,有的地方甚至撤销了行政村,把小村庄合并成大的农村社区,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结果产生了更多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农民。中国城镇化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城镇化水平不具备与欧美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相提并论的可行性,也不具备各地城镇化比数量、比速度的相互攀比条件。统计表明,中国目前城镇化水平已超前于工业化水平2.49个百分点,城镇化速度超过工业化速度3.1个百分点,导致城市就业岗位不足,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低,农民市民化与本土化难度大,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问题日益严峻,城市化发展质量难以提升。虚高的城镇化率使座座城市无一例外地陷入亚健康状态。这种“比出来”和“赶出来”的城镇化很容易被误判为“伪城镇化”。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