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88号)文件,更加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安排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由于疫情影响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对于2020年未交费月度,可于延缓至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和推荐档次 按照冀人社发〔2020〕23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841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其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0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即2836.2元/月,简称“缴费基数下限”。具体推荐缴费档次表如下: 按2018年缴费基数下限(2836.20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6806.88元 按2019年缴费基数60%(3042.0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7300.92元 70%(3549.06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8517.72元 80%(4056.07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9734.52元 90%(4563.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0951.44元 100%(5070.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2168.24元 200%(10140.17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24336.36元 300%(15210.2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36504.60元 三 征缴模式和缴费方式 1、征缴模式:社保核定,税务征收。 2、核定模式:企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就近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核定本年度缴费档次,对应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3、缴费方式:新增了使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税务手机APP”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自助柜员机进行缴费。 四 需要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缴费更改核定的情况 1、首次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 已参保因失业等原因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先到原(企业)所在区划就业服务局存档,持存档协议到对应企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保险接续,确定灵活就业缴费档次。 2、更改缴费档次和缴费月数的灵活就业人员 此类人员请到所属企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缴费档次或缴费月数更改,重新核定传递到税务部门后再缴费。如认可延用就近年度的缴费月数和缴费档次,不用再来社保窗口办理,直接税务缴费即可。 3、本年度到龄退休人员 此类人员请携审批完成的退休核准表来我中心更改缴费月数。 4、目前已在单位参保,需要交纳本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人员 每月月初办理,参保人员须协调所在单位确定当月申报时间,保证灵活就业缴费到账后调回单位后,单位再进行当期申报。 五 怎样打印税务缴费的凭证 电子对账信息可做为社保经办机构记账凭证。如果需要报销或特殊需求,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成功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费款所属税务部门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3日 灵活就业人员税务网上缴费流程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1、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怎样查询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情况 1、选择“灵活就业缴费查询” 原标题:《廊坊市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即将开始,有关事项看这里!》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