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该市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从2022年7月1日起,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40元统一提高到月人均770 元;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已享受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定补对象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50 元,原在企业单位发放定期定量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另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