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月底领到了2040元丧葬补助金,让我们一家人心里有了安慰。”5月8日,于都县利村乡居民张月红说。 据了解,我市于2022年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由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办法》,将丧葬补助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其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的10个月给予发放;对按规定已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1000元。 据统计,自丧葬补助金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累计发放丧葬补助金8855.15万元,在促进广大城乡居民高质量参保的同时,也让居民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 (见习记者彭婧 通讯员陈敬)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