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幼升小】2025 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5-05-16 20:49 发布于:江苏省 刚刚,2025 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出炉,家长们看过来—— 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核准。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 7 周岁或 8 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办理好以上相关手续,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除双胞胎(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多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户籍所对应的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今年将开展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小学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具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3.特需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4.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5 号)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于7月1日至7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已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5.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里审核批准后,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三)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最多可选 2 所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 2 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 1 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 ,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025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时间安排 5月16日(周五),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 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15日-19日(周四-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2日(周四)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30日(周日-周五),公办学校学区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6 月4 日(周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6 日-7日(周五-周六),小学毕业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6月14日-15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 6月28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周日),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7日(周二- 周一)期间,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登记(具体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建邺教育发布”提前发布)。 7月1日- 11日(周二- 周五)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 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 8月10日(周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通讯员 谢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石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