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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5-03-21 09:13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2 次
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倾听参保群众对养老问题的建议和期待,从今年3月初到7月中旬,我们走访了全县22个镇、街道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参与调研的有镇(街道)负责社保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

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倾听参保群众对养老问题的建议和期待,从今年3月初到7月中旬,我们走访了全县22个镇、街道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参与调研的有镇(街道)负责社保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人员共762人次。通过深入广泛调研,掌握了部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后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文件,我省从2009年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我县作为全省第三批试点县,于2011年7月份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4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五年来,业务工作和经办流程逐步得到完善,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截止2016年8月底,全县共有53.6万人参保,其中194.53人次缴费,共收缴保费2.37亿元,为85.25万人次发放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5.7亿元。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基础养老金较低、政府补贴较少无法激励群众、基层服务无法满足群众需要等问题逐渐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做法

自2011年7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全县各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稳步推进人才队伍、业务系统及财务系统规范化建设,业务运行平稳有序。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办公场所安排、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充分支持。一是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成立了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祁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后更名为“祁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每年都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定编15人,后增加到17人,确保8个业务岗位都有专人负责。县政府还发文要求各镇(街道办)安排了1至2名农保专干、各村至少要安排1名协管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在办公场所安排方面。县人社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排了6间办公室,并设立了80平方米的服务窗口,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办)都设立了服务窗口。四是在工作经费保障方面。每年由县财政根据全县缴费人员总数,按照3元/人的标准,安排了专项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二)夯实工作基础,搞好宣传发动。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之初,县委、县政府就把该项工作纳入了全县绩效考核,同时加强政策正面引导,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强化绩效考核。每年初,根据有关要求,对各镇(街道办)下达任务指标,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根据业务经办需求,制定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播放电子屏广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另外,还利用下乡走访和各镇召开村组干部会的机会宣讲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注重业务培训。每年组织1至2次业务培训会,对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政策与业务方面的培训指导,提升经办能力。

(三)规范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政策好不好,关键看落实”,为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下放业务权限,并和银行加深合作,切实方便参保群众。一是优化办事流程。在严格遵守规定的同时,着力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经办流程,对参保登记、个人账户查询、基金征缴、信息变更、社保关系异动等各项业务权限,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各镇(街道办),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构建“绿色”通道。我县根据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人员回流高峰时段,要求邮政银行所有网点在3、4、9月份,为参保群众开设缴费专窗,减少排队的时间。此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联动合作银行积极推行保费“代扣代缴”业务,即参保人和银行签订协议书后,只要社保卡中保持足够的余额,就可以轻松实现缴费。

三、存在问题

(一)参保积极性普遍不高。通过座谈会发现,16周岁至45周岁之间群众参保意愿不强,究其原因是这部分群众目前离领取待遇时间还有15年以上,社保意识不强,没有迫切的养老要求。自愿参保的人主要集中在46岁至59周岁之间的年龄较大、即将享受待遇的人群。

(二)人均缴费水平较低。根据参保缴费情况统计结果显示,大部分参保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每年每人,他们占总缴费人数92%左右,选择200元到1000元缴费档次人数占7%左右,而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人数不足1%。原因是大部分家庭有3到4人参保缴费,如果都选择2000元到3000元的高档次缴费,全家养老保险支出要6000元至1.2万元,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该项支出占了家庭纯收入的较大比例,给他们生活造成了不少压力,导致参保人选择了低档甚至最低档缴费。

(三)待遇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大部分参保对象认为,目前每个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比农村低保还要低,按现行的物价,大约可以买30斤大米,难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还有一个矛盾是,社保都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但是这几年新增的领取待遇人员,由于缴费档次低、缴费时间短,所领取的养老金在80到90元左右,让其他群众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直不高,导致该政策吸引力大大降低。

(四)机制体制不完善。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说,属于起步较晚的新生事物,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了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和丧葬补贴制度,每年都会按一定比例提高养老金,以适应物价上涨,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且对于死亡人员还有一笔丧葬补贴,减轻了其家属的负担。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建立制度8年来,只进行了三次待遇调整,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80元,且没有建立丧葬补贴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基本上没有竞争力。

四、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不够,基层服务欠佳。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我们虽然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但还是存在宣传死角,比如像大部分参保对象都不知道如何计算养老金。原因其一是政策宣传存在死角,在制作宣传物品时,由于篇幅有限,对于一些不常用的内容基本上不会宣传;其二是参保人不关心,对于大部分参保人来说,知道有多少个缴费档次,其相对应的政府补贴是多少,达到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等等,就已经足够了,且他们认为现在养老保险进入信息时代,养老待遇都是由信息系统自动核定,基本上不会出现问题。二是基层服务水平不高。基层服务水平低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稳定发展。首先是定点合作银行服务质量还不够高。我县邮政银行网点多,乡镇营业网点建设难免不尽人意,而且该行在乡镇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劳务派遣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网点对参保缴费等业务还不够熟练,导致群众领取养老金和自主缴费时“排长龙”的现象十分突出。个别网点在业务繁忙的时候甚至以不到时间节点为由拒收保险费,还有部分营业网点为了完成“揽储”任务,每年只给老人们办理1到3次取钱业务,致使群众意见很大。其次是基层经办人员变动频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工作,具体经办人员熟悉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需要一定时间,这就要求镇(街道)在安排工作人员时不能随意变动,但部分镇(街道)由于工作繁重,人员紧张,具体经办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个别镇甚至没有安排专门经办人员,导致群众办理业务花费时间多,甚至还要办几次,参保人员对此意见较大。

(二)养老待遇较低,政府补贴太少。一是待遇低没有吸引力。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设定,只有多缴、长缴的参保人,才能有较高的养老待遇,但是当前领取待遇的人员,由于缴费时间短,个人账户余额较少,导致他们领取的待遇不高,经过这些人的口口相传,影响了其他参保人的判断,导致有些参保人对是否续缴保费存在疑虑。二是补贴少没有拉动力。按照现有政府补贴标准,年缴费100元、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400元补贴40元,缴费500元及以上补贴60元,在参保人看来,政府补贴一是太少,二是缴费补贴设置过于笼统,从500元到3000元有十个缴费档次,补贴标准都是一样,无法形成激励机制,拉动不了参保对象选择高档次缴费的欲望。

(三)现有机制不完善,群众心里失衡。一是待遇调整机制不完善。自2011年以来,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仅调整了3次,提高了25元,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却每年都在调整,且是按比例在递增,无论是待遇调整的频率还是金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之都是无法相比的。二是丧葬补贴制度未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死亡后,除了缴费人员死亡之后会将个人账户的钱退回外,没有相关补贴和丧葬费用。因此,参保群众在与享受职工社保的人进行对比的时候,心理存在巨大落差,觉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公平。

五、几点建议

针对参保对象反映较多、反响较大的问题,我们认真收集、归类梳理,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机制体制建设。一是完善待遇调整机制。建议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完善待遇调整,比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给出增加的标准和比例,让参保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盼头,不要让他们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比起来,感觉自己是弱势群体。二是建立丧葬补贴制度。建议建立合理的丧葬补贴制度,根据不同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结合当年的生活水平,给予适当的丧葬补贴,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完善起来,真正成为老百姓眼中惠及民生的养老保险。

(二)转变政府补贴方式。一是要提高政府补贴水平。建议适当提高政府补贴的总体水平,用政策推动参保对象续交保费,增加资金库存和质量,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形成良性循环。二是要合理设置补贴档次。建议根据每个缴费档次,设立对应的补贴标准,适当拉开距离,真正形成激励机制,引导他们选择较高档次缴费,优化缴费档次结构。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已缴费人员继续缴纳保费,牢固树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保意识。二是强化宣传深度。从上到下形成合力,突出宣传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高银行直缴、银行代扣代缴等缴费方式的比重,减少缴费中间环节,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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