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轶事

当前位置: 城镇轶事 > 乡村轶事 > 文章页

桂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5-03-15 10:0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1 次
  2011年,我县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从2011年7月1日起启动新农保政策试点工作,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14年7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施行效果和存在问题,我们把16个乡(镇、场)作为调研对象,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访谈等形式,就城乡居民养老

  2011年,我县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从2011年7月1日起启动新农保政策试点工作,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14年7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施行效果和存在问题,我们把16个乡(镇、场)作为调研对象,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访谈等形式,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试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广受农民群众好评,为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种因素作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运行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9号),桂东县城乡居养老保险中心与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合署办公,正式在编人员共18人,目前有临聘人员4人。其中有工作人员18人分属于参保管理、财务管理、基金征缴、待遇核发、个人账户管理岗位。工作经费一并预算到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内没有体现,只在全县预算中预算了30万元用于解决乡、村经办工作经费。各乡镇场都设立了劳保站,配备了工作人员。

  截至到2015年年底,审核确认参保人数为:94310人,其中16-59周岁70085人,60周岁以上24225人。累计征缴基金5907.44万元。2015年已缴费人数为64702人,参保缴费率为92.32%,征缴基金761.95万元,完成年度征缴任务(645万元)的118.13%,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累计发放养老金7660.46万元,2015年发放养老金2457.56万元。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成效非常显著,但也有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面临着严峻考验。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由于受多种因素困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比较肤浅,渠道单一,形式相对简单,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深入和到位。农村居民的思维方式比较简单,仅就登记申报选档缴费方面来说,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群体占缴费人员总数的96%,选择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群体占比不足0.9%,人平缴费额113.97元,平均年龄41.8岁。且由于待遇调整及待遇水平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悬殊甚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效能未得以充分体现,参保人员积极性实在不高。

  二是信息保障不到位。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仅到了县级,省、(市)县、乡、村(社区)四级联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构架尚未搭建形成,尤其是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缺失,乡、村两级数据信息完全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原始填报的账、表、卡、册格式不统一,且简单存放保管,县、乡两级的数据传送仅限于QQ,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尚不能完全实现应用现代高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精准高效地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都受到了影响。

  三是基金监管待加强。基金管理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人口信息不全,且来源不一。公安系统的人口数据存在有的人死亡未销户的问题,死亡人口数据更新迟滞;民政、残联、计生的信息,不能相互印证,且信息来源归属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困难。缺乏统一、准确的数据,对基金安全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其二,信息平台建设欠缺,县级与乡镇间缺乏数据软件平台,影响信息上报的效率和速度,资金追踪难及时,客观上存在漏洞。

  四是人员保障不到位。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乡镇一级由劳动保障站经办,村一级由村协办员经办,设备落后、专业技术不强、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乡镇劳动保障员人员不确定、不稳定,兼职过多,人员更换频繁,没有精力来认真对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熟悉了解的不够深入,且县级经办机构对乡、村两级经办机构没有直接领导权限,给经办工作开展推进带来一定困难。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尚未完全到位到岗,有些暂时是聘用临时人员补位,经办能力稍显不足。

  五是联动协作不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涉保部门权责比较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联动配套、职能发挥、质量效能及工作进程不够协调流畅。

  六是督导服务不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进展不均衡,尤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措施手段不够健全,异地居住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更是困难重重,基层经办人员存在职业道德风险。

  三、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的建议

  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实际,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夯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基础,是基层社保经办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细化宣传工作,提高农民认知能力。

  明确宣传重点。加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宣传的覆盖面和实际影响力。重点宣传政策的意义、参保程序、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把群众关心的政策长期性、户口问题、能否间断缴费、养老金的处置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述在宣传册上,对缴纳金额、年限以及所获得的养老金等问题,要用图标形式列出在宣传册上,确保每户一份,宣传过程中努力做到让农民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和中青年人进行重点宣传,制定宣传方案,通过邮寄宣传册、发短信、督促亲友联系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参保。完善宣传方式。一方面要组织县乡村干部、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力量,深入基层,入户宣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并解答农民的疑惑;另一方面,要实现宣传的广覆盖,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百姓熟悉了解城乡居保政策。

  (二)狠抓保费征缴,提高基金保障能力。

  基金征缴是制度运行的核心,是验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的首要因素。一是要做好登记申报工作,严密申报、登记、选档、上报、公示、审批程序,完善账、卡、表、册的填制等基础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与银行协调机制,保证保费收缴和待遇领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大绩效考评机制力度,落实目标责任,层层量化考核,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人社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及时监管。各部门应明确划分和细化职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及年度审计的形式,及时跟踪资金流向、受惠人员领取情况。尤其要加强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实现群众监督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使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基金的运作安全。

  (三)坚持双管齐下,提高督导服务能力。

  做好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由于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群体人员多、比重大、居住分散、交通通讯条件不均、基础管理落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愈加成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难题。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应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定期认证为主,抽查认证督导,抽查跟踪把握”的原则,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认证人员分为两大类三部分,即分县域内、县域外两大类,县域外、村辖区外、村辖区内三部分。实行县域外认证人员社保利用远程认证平台动态把握,村辖区外认证人员由属地劳动保障站、社区、村动态把握,村辖区内认证人员由村协办员动态把握。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示制度,尤其是乡、村两级应严格执行名单公示规定,按规定和程序开展保费缴纳、待遇发放工作,对已参保的农民以村(或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所交金额、年限及养老金,既可以对未参保的农民起到实际性的宣传推动作用,又可以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经办执行能力。

  2011年,我县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单位,从2011年7月1日起启动新农保政策试点工作,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14年7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施行效果和存在问题,我们把16个乡(镇、场)作为调研对象,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访谈等形式,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试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广受农民群众好评,为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种因素作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运行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9号),桂东县城乡居养老保险中心与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合署办公,正式在编人员共18人,目前有临聘人员4人。其中有工作人员18人分属于参保管理、财务管理、基金征缴、待遇核发、个人账户管理岗位。工作经费一并预算到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内没有体现,只在全县预算中预算了30万元用于解决乡、村经办工作经费。各乡镇场都设立了劳保站,配备了工作人员。

  截至到2015年年底,审核确认参保人数为:94310人,其中16-59周岁70085人,60周岁以上24225人。累计征缴基金5907.44万元。2015年已缴费人数为64702人,参保缴费率为92.32%,征缴基金761.95万元,完成年度征缴任务(645万元)的118.13%,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累计发放养老金7660.46万元,2015年发放养老金2457.56万元。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成效非常显著,但也有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面临着严峻考验。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由于受多种因素困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比较肤浅,渠道单一,形式相对简单,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深入和到位。农村居民的思维方式比较简单,仅就登记申报选档缴费方面来说,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群体占缴费人员总数的96%,选择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群体占比不足0.9%,人平缴费额113.97元,平均年龄41.8岁。且由于待遇调整及待遇水平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悬殊甚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效能未得以充分体现,参保人员积极性实在不高。

  二是信息保障不到位。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仅到了县级,省、(市)县、乡、村(社区)四级联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构架尚未搭建形成,尤其是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缺失,乡、村两级数据信息完全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原始填报的账、表、卡、册格式不统一,且简单存放保管,县、乡两级的数据传送仅限于QQ,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尚不能完全实现应用现代高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精准高效地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都受到了影响。

  三是基金监管待加强。基金管理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人口信息不全,且来源不一。公安系统的人口数据存在有的人死亡未销户的问题,死亡人口数据更新迟滞;民政、残联、计生的信息,不能相互印证,且信息来源归属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困难。缺乏统一、准确的数据,对基金安全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其二,信息平台建设欠缺,县级与乡镇间缺乏数据软件平台,影响信息上报的效率和速度,资金追踪难及时,客观上存在漏洞。

  四是人员保障不到位。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乡镇一级由劳动保障站经办,村一级由村协办员经办,设备落后、专业技术不强、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乡镇劳动保障员人员不确定、不稳定,兼职过多,人员更换频繁,没有精力来认真对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熟悉了解的不够深入,且县级经办机构对乡、村两级经办机构没有直接领导权限,给经办工作开展推进带来一定困难。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尚未完全到位到岗,有些暂时是聘用临时人员补位,经办能力稍显不足。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5-04-18 19:04 最后登录:2025-04-18 19:04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