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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截止!灵活就业人员记得补缴养老保险缴费

时间:2025-03-18 08:1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6 次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不可跨年补缴。2024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截至12月31日,需要补缴的人员请务必抓紧时间。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236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不可跨年补缴。2024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截至12月31日,需要补缴的人员请务必抓紧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236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缴费基数按省级公布的标准执行,每年12月可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补缴对象为2024年度尚未缴费或有中断缴费月份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办理,线上渠道分别为电子税务局App(需定位“厦门”)、闽政通App(需定位“厦门”)、i厦门App-“税务社保业务”,线下可前往办税服务厅或使用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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